可现在,偏偏用来舀酒喝,不过就算舀酒,这也是双再合适不过的手,明明整个人已醉得水中捞月,手却异常的稳,明明没用水瓢,却没有半滴酒从指缝溜过,而这,不是什么魔法,恐怕也只有世间最会喝酒的人能做到。
“青稞、玉泉、直沽烧,蒂塔、科恩、波尔多……”唐武陵只是俯身,细细一闻,面前男人喝了什么酒便是一清二楚,笑道:“虽有优有劣,但种类之多、数量之大,天下的酒,怕是半数都入了阁下肚中。”
醉酒男人一愣,此人竟将自己一路为解馋所买所喝的酒说了个边,微微眯着眼,“你也懂酒?”
唐武陵笑着,点点头又摇摇头,“若和阁下比起来,天下怕是没有人真的懂酒,不过……在下也敢称略知一二。”
“哦~~”男人来了兴致,举杯,笑道:“天下之大,唯酒无量,能知一二已经很了不起。”
“若能与阁下喝上一二,才算真的了不起。”唐武陵道。
男人闻言,笑得更胜,指了指自己的破衣裳,“一路走来,叫我滚的不少,请我喝酒,你是第一个。”
“那是他们眼拙罢了。”唐武陵嗤笑,“就像这字在此,世人只知道是副好字,却不知是谁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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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抬头,看着青布上“太白居”三字,字画飘逸,豪气雄健,每一笔都是这般锋芒毕露,笔笔如刀,字字如剑,能写出这般字的人,一定懂剑,能在酒肆,用这般千金难换笔墨讨碗酒喝的人,一定更爱酒。
“天下三绝,以酒为首,丹青其次,剑道末之”,能说出这样话的,怕是只有一人,酒中剑仙,当朝皇叔—李墨白。
而能看出李墨白字迹,又看透李墨白身份的,定也是世间一等一爱酒爱字之人,这样的人不多,倒骑毛驴更是只有一个。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药王谷的桃花仙,果真眼光毒辣,名不虚传。”李墨白笑道,抬头,骄阳落下,却依旧闷热,让人透不过气来,让人不免有些遗憾,“可惜了,这季节,实在不适合饮桃花酒。”
“是啊。”唐武陵唏嘘之余,也有种英雄相惜之感,没人比李墨白懂酒,也没人比自己更懂桃花,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承载世间最美年华的酒,一定要在四月芳华,邀三五好友,赏花共饮,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只有这样,才算喝得尽兴吧。
唐武陵不禁叹息,李墨白却是狡黠一笑,“不过无妨,桃花酿什么时候都能喝,但来了这,不喝点斯瓦塔尔夫海姆的酒,实在白瞎这群世间最可爱的人。”
李墨白指着马槽中的酒,世界各地的酒各有千秋,但最好的酒一定在这,因为这有同他一样,爱酒如痴,痴到为酒过节狂欢的矮人。
唐武陵闻言相视一笑,是啊,都说药王谷的桃花仙,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无所不会无所不通,但又有谁知道他为何孤身来此?
其实很简单,没有爱酒之人能拒绝美酒节,这独属酒徒的狂欢。
世人都说他是鬼才,不过这鬼是酒鬼的鬼,他是个酒鬼,李墨白是酒仙,是鬼是仙,有什么区别,都是为个酒字在前罢了,现在遇到,自然也离不开酒,可……
“这酒不错,算是中品,一人喝勉强,但两人喝……实在上不了台面。”唐武陵眼神也落在酒上,酒是好酒,但一人喝与两人喝却是截然不同的味道。
一人多是买醉,能下肚,喝了能醉就行,两人,就更是一个品字,品酒也品朋友。
酒是最好的朋友,朋友同样是最好的酒,自古便有好花赠佳人,好酒待名士的说法,像李墨白这样的大名士,唐武陵实在不觉得这穷乡僻野有酒能相待,总不能端碗醋出来吧?
“哼,谁说此处无酒了!”一个声音从楼道传来,声音低沉有力,一听就极不好惹,至少在欧力眼里如此,脸色大变。
庞伯,这间酒肆的老板,欧力眼中没有半点矮人豪爽的周扒皮,扣扣搜搜,对人如此对酒也如此。
贝拉眼里也闪过丝诧异,自从那天起,父亲已经好些日子未下楼了,而且还抱着那坛酒,无人比她更清楚这酒对父亲的意义,丝毫不在酒招之下,当年辉煌,也有不少权贵、德高望重的人在这桌前,却没人喝过这坛酒,同样的理由,最好的酒,为故人所留,故人?说起来……贝拉眼神落在李墨白身上。
现在的李墨白,依旧邋里邋遢,满身酒气,眼里却没有半点醉意,真正看清,这是双奇特的眼睛,仿佛是春风吹动的湖泊,又像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在这双眼睛中,你能看到世界所有灵动的、充满活力的事物。
也许他整个人是死的,唯有这双眼睛,是活的,这样的眼神,又多半是为酒,为女人而活着。
这样的人,这样的眼睛,贝拉见过,十年前……见过。
“来了?”比起女儿的后知后觉,庞伯第一眼就看清了眼前人,或许是这些年在一次次失望后,终于得偿所愿,声音不免有些颤抖。
“嗯,当年之约,来讨口酒喝。”李墨白笑笑,这模样,很平淡,像一碗酒,清冽如水,入口才知滋味。
“十年了,你也老了。”庞伯看着眼前人,当年意气风发、怒马鲜衣的少年,恍若隔世。
“是啊,不过十年,你倒是没怎么变,最见不得别人说你的酒不好。”李墨白笑道。
庞伯也笑,骄傲抬头,“那是自然,人人都知道默尔索的酒好,但哪里好,他们说不出来,想在我这找答案,最后却是失望,他们哪里知道,不是我这没好酒,而是什么样的人配什么样的酒,他们,就算喝水,水都嫌掉价。”
“哈哈……”李墨白拍手称快,笑道,“也不知我能喝上什么样的酒?”
“若是以什么狗屁皇叔的身份来,你怕是连水都喝不上,不过现在……”看着李墨白就算混进乞丐堆也毫不突兀的衣裳,庞伯道,“自然是最好的。”
熟悉的酒肆,有熟悉的人,也有熟悉的桌椅,甚至连当年留下的剑痕也能找到,这方土地,仿佛被定格住,十年如一日。
等了十年才喝上的酒自是好酒,庞伯亲自开坛,霎时间,酒香四溢,就连清风也带上酒香,带点醉意,喝酒酿酒都是方好手,又骄傲到极点的唐武陵,也不自觉咽咽口水,眼巴巴看着杯中酒,就像世间最美的美人脱光衣服站在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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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伯看在眼里,冷哼一声说道:“不是说我酒上不了台面吗?现在怎么连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
唐武陵老脸一红,倒也不生气,喝酒的人,就算脾气再大,心眼再小,也不会和卖酒的怄气,更何况,桃花仙本就是一等一的心胸开阔,讪讪一笑,连连鞠躬道歉。
庞伯也没再为难,替他也斟了酒,道:“尝尝,就算是美酒节的桂冠,皇帝老儿的佳酿,与这酒比起,也不过如此。”
好酒需要好的器皿,玉杯中满泛着液,玉碗盛来琥珀光,为美酒添上几分酒色酒香。
香冽的美酒,入口醇和浓郁,滑过舌尖,润过喉,暖人胃,唐武陵从未喝过这样的酒,也从未见过这样喝酒的人。
庞伯喝的很快,一杯接着一杯,李墨白却很慢,就像古稀老者在打套太极,不急不缓,涓涓之水细流绵绵。
但有趣的是,从二人面前垒起的酒杯来说,一快一慢的二人,喝的酒却相差无几,甚至李墨白还有多些,至于唐武陵,再也没有一半一半的古怪了,这酒给驴喝一半,未免有些暴遣天物,再留一半,更是瞧着都会心疼。
天渐渐暗下来,喝酒的人,话也渐渐多起来,是的,酒已过半,他们竟无一人开口,也无一人将筷子伸向花生米酱牛肉,只是默默喝酒,酒和朋友,酒在前,接下来一半,是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