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如何把“一”看作“二”?和“平衡·等分”;

有效情商,就是会让对方觉得你是真的好,取得信任;

无效情商,就是会让你的付出成本继续沉没,只感动了自己;

即,这种以“空”作为等价介质的,虽然可以得到近似的结论,但实际上的这种“空中对立二元情况相同”是具有思路问题的;

这种的话,就依然只能是发现其中“生灭的一体性”;或者“多样性”;为什么是“多样性”,因为,无论是有再多的事物种类,它之所以可以出现的本质也是需要“空”的;

而“一体性”,利用整体性原理,发现“生和灭”的这种对立,是于空中不会发生改变的;那么,岂不就是,“于空中生灭的本质不变一体性”;

但这依然,不足以“把这样的‘一’看做为‘对立相生的二’”;虽然有“二”,但并没有发现这样的“二”于空中的变化关系;

即,具有“对立”也有“统一”,但是缺乏“对立·统一”之间的“对立变化·变通”关系;

即,这样的“整体性对立推理”只能是说,发现了“生灭的一体·空中不变性”;但是,其中“生灭”的“相互关系性”是什么并没有得到解释;

即,“二”这种对立,出现了,但又好像,没完全出现;

而这是因为,我们并没有了解“为什么会生灭”;注意到了“对立的静态结果”,但是“关于对立的动态过程如何变通”;

即,我们的推理,只是局限于了“先后对立等价的空中‘条件公式’本质‘同相性’关系”;

但却,缺乏一种于“空中‘生和灭’在对立同时、同步性”;

即,在生的同时,也在灭;在出现的同时,也在消失;

而这种就也不要用“局部思路”来思考,因为,“局部的思路”就依然是会陷入一种“无缘无故的生灭”状态;

就好像,空间中无缘无故的产生了“旋涡”,然后在生成的同时,又在同时的不久后消失;

即,不是这种的“生灭关系”;因为,这种的“生灭关系”就依然是带给了我们一种,凭啥会凭空的出现旋涡,然后又消失的无缘无故状态;

因为,在全空的状态中,我们要知道,是不会产生任何事物的;如果,可以空穴来风,那么,必定事出有因;

即,我们只要知道“空”是不会无缘无故生“有”的;空,一定是会在一种我们无法解释的状态下,才可以生有;

“空中”所生的,也都是“空中无有状态”;肯定不会是“固有”;

且,空中不会凭空出现,凭空消失;空中只能是老老实实的样子;这才是我们日常该有的思路顺序;

那么,关于“空中·出现和消失”的原因,就是,要用“整体性的生灭(存在与消失)二者同时对立、一体存在,且二者同时在进行交流的思路”进行辩证;

即,整体性原理,因为“空的不变·全态性”,我们可以发现其中的“生就是灭,灭就是生”;即,出现就是消失,消失就是出现,是为同一件物体,即“不二”;

或者说,同一件物体的两面性;但根深的,因为“空的不变性”,导致了“生的所有物”和“灭的所有物”就只能是一种于空中不变的“同一物”;因为,“空中”不会再存在其他事物情况了;

因为,在空中,就已经是包含了其中的“所有物”;

即,这种“所有物”就只有“一”个;

那么,就是说,这种“所有物·生(出现)”就只能是和“所有物·灭(消失)”为同一物,“所有物·灭(消失)”就只能是和“所有物·生(出现)”为同一体;

即,它们只是“名称”上出现了“对立”,但是,其实都是“空中的一体”;

只是,“同出而异名”;

是为“相互·一体”,而非“甲独和乙独”般的“二独·二分”;

怎么说?

因为……因为“空的全态”关系,就已经使得这个世界上不会再有其他的物体出现了;那么,就是说,“生(出现)·灭(消失)”就只能是于“一体中进行互动”;

而“于一体中互动”就是说,是为“把一看做二·看做一种相互的二”的过程;

但是,继续地说,因为在“空中”不会随意的产生和出现;那么,所产生的“生·所有物”即为“空”;

所消失的“灭·所有物”即亦为“空”;

那么,这样的话,岂不是就又回到了刚才;其中说了又好像没说;

而也,这大概也都是很多人,再无法求证的对立过程;

因为,如果仅仅只是这样,那么,便就只能是留在“空中”;

这是因为,我们又将“生的·所有物”和“灭的·所有物”单独分开来看了;

其实,最好的思辨过程就是找一个代词介质,比如“阴阳”就会不乱套了;但是,因为,此时我们就是在求证“如何把一看所二”,即如何在一无所知的“空中”发现“阴阳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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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就不能直接对“生·所有物”和“灭·所有物”世界随意进行替代辩证;

即,我们之所以觉得“生·所有物”为“空”,“灭·所有物”也为空,是因为,我们再次把它们于“空中进行了独一的本质对立”;

即,于空中的一切物体都是空的;

但“生灭”这种对立是以空作为介质、实现全空全态的“逻辑一体化”的;

那么,就是说,接下来我们只用看,“生灭”这样的对立关系于“一体”中是如何进行对立变化的就行;其生灭再怎么对立,其也是于一体中进行对立的,逃不出这个框架;

即,因为,我们只看到了“生灭的一体”状态,但是,却并没有发现“生灭于一体中是如何进行生灭的”;而这才是查看和是否会出现“等分”的原则;

因为,如果“生灭”不等分,那么,就是说,不均;

只有“生灭·等分”和具有“等分为二·一分为二”的条件时,才是“均”的;即,这样的“等分操作才可以用来均分”,也同样才是“四季均分”的基础;

即,你身体里的“均分·等分”理念,究竟来自于哪里?是直接由别人教授给你的,还是你自己思考来的;

因为,否则的话,“生灭”也可以不等分操作,比如,“生·三分之一”然后,让“灭·三分之二”;让“生”变成小块,让“灭”出现一大块;

就是可以看到大小,但是头脑中却没有大小的概念;

因为,大小的概念,也是需要通过“均等”的概念来进行区分的;即,你觉得你一眼就可以看出大小,是因为,在你的潜在认知中,已经是具有了一种“均·不均”的状态才可以;

继续回到“生灭这种对立于空中一体”的辩证中;

即,正常是“对立统一·察同”,现在是于“统一中的对立辩证·以‘易’察异”;

即,其于“空中”的生(存在)灭(消失)都是“空”,这种着空是不存在讨论意义的;且思路存在逻辑偏差;

“着空相”就是“思路存在逻辑偏差”;就是“问题解错步骤”;

即,只有在将“生灭”的对立概念于“空中”实现一体化时,才可以开始进行“生灭的对立相互辩证”;

那么,我们会发现,于空中,当出现、变通出现了“生·所有物”时,那么,就是会由谁来作为代价,使得“生·所有物”的这种现象出现;

即,空中并不会随意的变出;

必然是有所“付出”,才会实现“变出的生出所有物”状态;

那么,“谁”来承担这样的一种“付出”状态;

因为,“空”是无法作为一种“付出材质”去实现“变出·这般作为”的;

那么,就是说,需要有“空中的事物通过自身的消失付出为代价”才可以继续“变现·维持出·出现”这样的状态;

那么,就是说,如果一件事物“出现”,便就是说,会因为这件事物的出现,而使得另一件事物“消失”;

而这里,就还存在一个问题,便是,既然“生·所有物”是“空”,“灭·所有物”也是“空”;

既然都是“空”,为什么会存在“相互变通”的状态;

既然都是“空”,应该是不再具有这么多的问题才是,因为,根本就已经无所有“生·灭”,又何来“生·灭”二者通过于空中的变通来相互维持彼此的一种状态;

这是因为,我们看到了眼前“存在的非实证性世界”;因为,这个世界对于我们而言,以一种未知的状态“存在·出现”了出来;说是“着相”也好,但是,对于我们而言,我们需要它;

而也,不是因为我们怎么讲都有理,只是,要做到“消除对立”,就首先是需要“了解对立”;

即,“消除对立”的前提是“了解对立”;

即,不是因为“生·所有物”是“空”,“灭·所有物”也是“空”,所以,不具备意义;

而是,于“空中”的事物“全态·一体性”,于一种存在的状态中,存在“生灭对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