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醒来是在医院。
身上的每一处都疼得要死,仿佛车轮碾过。低头瞧了瞧现状,发现我的身上除了左胳膊和右腿,其余全被包了个严严实实。
医生走进来告诉我,我身中五刀,两刀在腹部,两刀在右臂,一刀在左腿,其中右臂最深,刺入肱骨,再送来晚一会儿大概率会废掉。
听完,我说:「谢谢你告诉我这些,请问你有没有见到我的背包,背包里面有个相机,那个相机对我非常重要。」我醒来扫视整个病房都没有看到。
医生一愣,面色古怪地瞧了我一眼,出去了。
我在他身后大喊:「拜托!它真的对我很重要。」
医生再回来手里提着一个袋子,他从袋子里掏出一个东西,「是这个吗?」
我急忙点头,「是是,这是我的相机。」并伸长了没受伤的左胳膊。
医生把相机放在我手中,说:「里面的照片拍得非常美。」
我笑,「谢谢夸赞。照片是为一个朋友拍的。」
医生问:「你的朋友呢,他为什么没有跟你一起来?」
我收了笑,微低下头,「他生病了。」很快又抬起头,「他会好起来的,等他好起来我一定带他来。」
87
由于伤得太重,我不得不在医院一天又一天地躺。
期间当地警察过来了一趟,把被抢去的钱和卡归还给我,并对我不幸的遭遇表达了歉意。
我用卡里的钱付了医疗费,可远远不够,考虑了两天,我给在国内的李炎云打去电话。
电话一接通,「呦,还知道打电话回来啊,被外面的野男人迷死了吧,怎么样,洋人的那玩意儿是不是……」
眼看姓李的越说越没个正经,我及时咳了一声打断。
「咋,肾虚?」
我:「……」
胡侃了半小时我说:「那什么,有钱吗,借弟弟点钱。」
对面炸了,「你居然管我借钱!」
我耳朵差点被震聋。习惯性抬手捂,却忘了上面的伤。
「嘶——」
当我叫出口的下一秒我就意识到坏菜了。
「什么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