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霁梧站在办公室窗前,手里捏着一支钢笔,笔帽上刻着“陆”字,笔尖锈了,墨囊干了。他没换,也没扔。他把它放进新买的钢笔盒,盒底压着一张纸,字是打印的:
“今天我第一次用它签了字——不是沈氏集团的合同,是‘沈霁梧’三个字。”
他把盒子锁进抽屉,抽屉里还躺着一本《儿童权益保护法》,书页里夹着一封没寄出的信,信纸发黄,字迹洇了,但还能看清:
“如果你能看见这封信,说明你还没忘记我。”
他关上抽屉,没上锁。
窗外,雨还在下。办公室的灯没开,光从百叶窗缝里漏进来,一道一道,照在桌角——那里有个浅浅的划痕,是去年冬天,他用钥匙刮的,为了记日子。
他没动。
手机响了,是陆知遥的邮件。
他点开,只有一张照片。
照片里,是孤儿院后院的槐树,树洞口,露出一角纸鹤,翅膀断了一条腿。
照片下方,一行小字:
“你没接我,我也没怪你。”
他盯着照片,看了很久。
没回。
没关电脑。
没开灯。
窗外,雨滴落在玻璃上,慢慢往下爬,像旧照片的水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