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点着打火机,火苗很小,蓝的,不跳。他一页一页烧。纸边卷曲,字迹变黑,然后灰。烟不浓,慢慢往上飘,撞到天花板,散了。
烧到中间一页,他停了。那页写着:
“今天他哭了,没出声。我抱了他,他没躲。他手腕上有道疤,和我小时候一模一样。我问他疼不疼,他摇头。我才知道,那道疤,是我掐的。”
他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然后把那页撕下来,单独烧。火苗跳了一下,照出他左手腕内侧——一道浅白的疤,从虎口斜着延伸到小臂,像被什么尖锐东西划过,又愈合得不彻底。
他没穿长袖,疤露在外面。和陆知遥七岁时照片里的一模一样。
烧完最后一张纸,他把灰扫进垃圾桶。垃圾桶里有半杯冷掉的咖啡,杯沿有道裂痕,和陆知遥茶水间的那一个一样。
他起身,走到保险柜前,输入密码。柜门打开,里面没文件,只有一张照片。
照片是黑白的,边角发黄。两个小孩,手拉手站在彩虹下。一个写着“沈”,一个写着“陆”。字是铅笔写的,后来被蜡笔盖过,但底下的笔迹还能看见,歪歪扭扭。
他没拿起来,只是盯着看。
窗外雪大了点,落在玻璃上,慢慢积成一层白。
他没开灯,也没动。
楼下,公寓楼的门禁灯闪了一下,坏了。红光忽明忽暗,照在信箱上,U盘还卡在缝里,没被拿走。
第二天早上,保洁员来收垃圾,看见信箱里有个金属片,以为是废品,顺手拔出来,扔进了回收箱。
沈霁梧没去公司。他穿了件旧毛衣,袖口磨得发白,领子有两处脱线。他开车去了城郊,停在那栋旧公寓楼下。
他没上楼。站在雪地里,抬头看了三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