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易想都没想就回答道:“不可能。”
邓江往院子里的板凳上一坐:“他害我,就得偿命。”
“现在的律法不如以前,还是以前好啊,杀人偿命。”
陈易听的都想笑,一辈子偷东西的人还有脸提以前?
“你该庆幸现在不是以前,以前啊,像你这样的小偷被抓住是要活活打死的。”
“还偿命,王大爷凭什么给你偿命?他的香肠好好挂在家里,你不偷不就没事了?”
邓江却是立刻反驳,振振有词道:
“是他自己没把香肠看好,才会被我偷的。”
好家伙,这清奇的脑回路,倒打一耙怪上王大爷了!
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更何况是邓江这种瞄准了经常蹲点的惯偷!
陈易知道,跟这种人,是没有道理可讲了;
毕竟他从小偷到大,偷,已经成为他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或许只有到了第十六层,火山地狱,他才会知道什么是错;
(损公肥私,偷鸡摸狗,抢劫钱财,放火之人,死后将打入火山地狱,被赶入火山之中活烧而不死。)
于是陈易直接解下腰间的锁魂链,对着邓江扔了过去;
随后将捆成粽子一样的邓江重重往前一推,生门就出现了。
押着邓江进入生门后,把他交接给渡口的鬼差,陈易就回去了;
像他这种死不悔改的人,实在没必要和他浪费口舌。
回到办公位收拾东西时,陈易听到对面桌的女孩子吐槽:
“什么人啊,想杀别人,结果被反杀,还想待在人间报仇?”
“法律都判人家没罪了,报你大头鬼!”
陈易听的有些想笑,想起了有一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昆山反杀案;
难道她碰到的是那个案子?
陈易有些好奇,但又不敢去问,怕吓着别人;
毕竟在他们没开天眼,从他们的视角是看不见陈易的,也听不见什么声音。
想了想,还是算啦,回家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