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派遣两支小队以最快速度去附近的两个村庄瞧一瞧,随着探查小队又快速归队,他也了得到了意料中的答案,所谓最
近的村子依旧空荡。
「啊!这里的人都消失了?」望着并非巍峨的杜奥蒙山,菲斯克表情略微难看地慨叹道。
「一定是梅茨伯爵要求过甚,农夫去打仗,其他人逃走了。」阿洛维斯再次提醒:「若非我和我的人原则上曾经直接效忠皇帝,否则也被那位伯爵带走参与东征了。」
「真是愚蠢,为了打仗将所有的农夫都征召,他们难道不考虑未来了么?」
听得秃头将军这么说,阿洛维斯想想罗斯联军的情况,
老家伙也干脆壮着胆子问:「依我看,罗斯王的要求也很惊人。你们分明是从已知世界的边缘地区赶来,跨越整个世界来到法兰克,也许……只有传说中的亚历山大有如此的魄力。」
「马其顿的亚历山大?这位英雄我倒是听我的王说过。」
阿洛维斯大吃一惊:「啊?你还知道这位英雄?」
「无妨。我的王就是新的亚历山大,新的凯撒,新的奥古斯都。」说罢,菲斯克再以坚毅的眼神看看左右,下令兄弟们抓紧时间饮马,接着,就是冲击大山口。
据说通过山谷即可抵达凡尔登,考虑到当地一定有勃艮第人驻军,其兵力或与己方相当,如若兵力比是一比一,罗斯骑兵快速冲杀将之歼灭是可行的。
于是,战士们都得到了备战命令。
当战马在勾头饮水时,战士们纷纷两腿别着角弓,先行给弓上弦。
如此早的上弦对弓本身有一定的耗
损,为了闯出山谷立刻作战,大家也都豁出去了。
说不定兄弟们要和广泛披甲的敌军交战,勃艮第人的甲衣款式都是锁子甲,其质量一般,显然无法抵挡罗斯军破甲箭的射击。
战士们遂整体自己的破甲箭,选中的箭矢优先放在右侧身位的箭袋,备用箭放于左侧箭袋。
钢剑安置在左侧身位,便于策马搏杀。
见得罗斯骑兵在快速准备,阿洛维斯也回到自己的小队里,给予二十个老部下以作战命令。
他可懒得把兄弟们集结了再发布一番战备动员,由于兵力过少,他只把大伙聚在一起简单地说明自己的策略,所谓战斗是罗斯人的事情,兄弟们跟在他们身后行动即可,顺手捞取一些战利品。
那么,大山谷大地有多长?
阿洛维斯对其长度有着明确概念,即约莫四个罗马里。
大山谷的道路长度的确达到了折合六公里的地步,杜奥蒙山整体是低矮的,山谷两侧的山坡也较为平缓,就是森林茂密显得它更高大。
大山口处,饱饮溪水的战马精力旺盛,加之现在快要到中午又是阳光明媚,当下正是穿越山谷的绝佳时机。
菲斯克与布罗迪互相看看,两人身后就是排好队的骑兵。
罗马大道的主干道平均宽度按照古老的规定是十步,也就是罗马里的百分之一宽。
当大道状态最好时,表面的石板路确有如此宽度,加之杜奥蒙山附近取石材非常容易,道
路建设的成本实则不高。奈何石板路早已风化为沙,植被侵蚀夯土地基,使得穿行山谷的罗马大道变得狭窄了很多。
所谓狭窄,就只是路面缩减了。道路两边都有荒草,以罗斯人的标准依旧可以称呼这种情况为「道路」。
于是菲斯克干脆带着他的人,全队骑兵摆出四列纵队,他自己更是一马当先地冲进大山谷。
后续兄弟见状,也都夹紧马腹冲了进去……
极短的时间内,整个罗斯骑兵队冲入了Vaux,一路之上也的确畅通无阻,甚至过于顺利了。
因为这个本该重兵把守的大山谷,因这样那样的原因,抢先占领凡尔登的勃艮第军队,根本就没有在山谷设立哨所路障。
菲斯克一行实则仅仅用了折合半个小时,就稳稳通过大山谷。
杜奥蒙山已经在身后,他们没有付出任何损失,现在映入眼帘的就是马斯河河谷区,以及右手边的一片市镇——凡尔登。
「这就结束了?那边是凡尔登?」菲斯克觉得事情容易得有些不真实。
从后队迅速赶到对手的阿洛维斯一样觉得顺利得有些蹊跷。「朋友,你已经成功。那边就是凡尔登!我们
如此顺利,说不定凡尔登也不设防。现在去打?」
「打!」
菲斯克再无犹豫,他举起右拳再伸出手指,号令全军:「目标凡尔登,走!毫不留情!杀呀!」
罢了,这位罗斯第一猛将、「秃头」菲斯克一马当先,
引领五百余骑的罗斯精锐发动针对凡尔登的强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