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里地多比较忙,之后敏华很少来镇上赶集,通常都是让他那如花似玉的媳妇金红来镇上赶集。
敏华是个心细之人,对自己的媳妇疼爱有加,深知女人皆喜爱逛街,在逛街时,可以选购到自己比较心仪的物品。虽说来赶集需长途跋涉二十多里,其中还有十几里是崎岖的山路,但对于他们这些在山里土生土长的人而言,这又算得了什么呢?况且,来到镇上,有我们的悉心照料,无需担忧没有落脚之处,更无需惧怕会平白受人欺凌。
每次金红前来,我都会满心欢喜地称呼她为嫂子,一则是因为敏华的情分,二则是我心里着实喜爱金红嫂子。
毫不夸张地说,金红就是我眼里颜值的天花,梦中情人。
金红每次赶集都是八点多便早早地来了,在晌午之前就匆匆赶回。我们都心知肚明,她如此行色匆匆地赶回去,无非是担心给我家添麻烦,知晓我家的生活并不宽裕,唯恐因留她吃饭而破费。
有一次,母亲执意留她吃了一顿饭,看到她那坐立不安的模样,此后便不再强留她在家吃饭了。
在我眼里,她和敏华无疑是一对恩爱夫妻,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们结婚了两三年,却仍未有孩子。从金红那日益落寞的笑容中,仿佛能感受到她那美满生活中的丝丝无奈。
九月的某一天,金红又到镇上赶集,那辆单车也如同往昔一般静静地停靠在我家门前。在进门之后,她轻声呼唤了几声姨娘,我在后屋听到她的呼叫声,急忙奔向前屋,询问她吃过早饭没有?她嫣然一笑,说道:“吃了。”我说:“哪有这么早的饭呀,若是没吃,就在这里吃吧!”金红微微一笑,言道:“真的吃了,不必了。”言罢,她手持购物袋,又对着我微微一笑,这才转身离去了。
或许是因为需要备办的货物数量多,待她将一切都准备妥当后,时间已然过了晌午。她依旧如同往昔一般,将货物牢牢地绑在单车的后座之后,然后推着单车,准备踏上归途。
我赶忙叫住她,恳请她吃了午饭再走,她却只是微笑着,轻轻摇了摇头,继续扶着单车向屋外推去。我急忙奔过去,紧紧拉住单车的后座,试图阻止她的离去。她见我父母并不在家,执意要离开。
我心中一急,索性紧紧拉住她的手,不让她走。她微微一笑,用力地掰开我的手。别看她一副柔弱的模样,手上的力气可着实不小,一下子就挣脱了我的手,推着单车就要出门。
我愈发着急,从后面拦腰抱住她,却未曾料到双手正巧落在了她的胸脯上。虽然隔着衣物,但我依然能够感受到她胸脯的柔软,她身上那独特的清香,直往我的鼻子里钻。这股清香令我如痴如醉,一时间竟然呆住了。
当我回过神来,立刻松开了双手,金红的双颊早已变得如晚霞般绯红,她娇羞地看了我一眼,眼神中带着嗔怪,脸上却挂着一抹淡淡的笑容。在我还懵懵懂懂、不知所措的时候,金红已经推着单车渐行渐远,消失在了我的视线之中。
我心中后怕不已,心想万一金红回去将刚才的事告知敏华,我岂不是无颜再见他们全家?倘若此事再传入自己父母的耳中,那还不得被父母活活打死?即便不被父母打死,自己又有何颜面见人呢?
过了一个多月,金红又如约而至,和上次一般无二,进门时依旧习惯地叫几声姨娘,见到我时还是微微一笑,说道:“小新在家呀!”然后便拿着购物袋出门了。
我对金红的豁达感激涕零。经此一事,我对她有了全新的认识,觉得她不仅人美心更美如璞玉!
此后,每次只要她来镇上赶集,我便溜出去玩,等过了晌午在她备办好货物离开后,我才回家。虽然长时间离开家没少受母亲的埋怨,但为了避开金红,也只能如此了,我实在是羞愧,也没有勇气面对金红了。
幸好金红很少来,一个月最多来一次,在忙的季节,几个月不来也很正常,时间不知不觉来到年底,那份对金红的愧疚也减轻不少。
岁末,小根从深圳寄来了信,信中写满了对家的眷恋与不舍,还有对我深深的忏悔。他在信中说了许多愧疚于我的话,恳请我原谅他。
读信时,我的泪水如决堤的洪水般奔涌而出。
平素里,我是多么恨他,恨不能今生今世再不与他相见,然而,面对着这薄薄的几页纸,我对他的恨意却如轻烟般消散得无影无踪。
我本应拥有一个幸福的童年,却因他而噩梦连连,甚至我的少年时光,身心都时常遭受他的蹂躏。
可是,就这么几张纸,我却开始念叨他的好,憧憬着与他重逢的那一天。
我总是如此的心软,这或许早已注定了我多舛的人生。
年前,离我家不远的春生果饼厂为了赶货,聘请了几个女孩做临时工,其中有一个名叫小珍的女孩,生得眉清目秀,身材娇小玲珑,宛如一朵娇羞的水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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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与人交谈时,总是未言先笑,那笑容恰似金红,令人心醉神迷。
不知是她自身的魅力所致,还是因为她长得有几分像金红的缘故,我对她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