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治吓得直哆嗦。
裤子云正色道:“蛛王,今天我为殉道爱情而来,还望你别挡道,我跟当今的皇上,这个李治,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是他害了我心爱的豆娘和仙子妹妹们。”
蛛王散发出恶臭,用长长的毒针嗅了嗅裤子云和李治,笑道:“你们两个家伙都是爱情的烈火,不过本质没错,我作为丧尸之王,只吃无情无义之人。”
裤子云愣了愣:“啥?这个李治竟然跟我一样没错?”
“是的,他其实比你更孤独,武媚娘给他的爱那叫政治豆娘和仙子可以纠错他的灵魂,要是我的话,干脆成全他,把这六个人间尤物馈赠与他,毕竟,他是一代帝王,如果能用人间爱情灌溉他的情操,那么他就会成为伟大的人,成为爱天下的明君。”
“我呸,你这丧尸之王,尽说些鬼话,难道你不知道爱情是自私的吗?哪有将自己心爱之人拿去成全他人的道理?”
“哈哈哈,你不懂,这就是仙与圣的本质区别。”
“我呸,有爱即仙,有情即圣,如今我比谁都更为自私与凶狠。”
裤子云说罢,抽出光剑,欲与丧尸之王来个鱼死网破。
这时的李治,不知从哪儿获得了力量,一把反揪着裤子云的长发,厉呵:“爱情是自私的,寡人也认这个理,可是爱情也可以自由竞争呀,这是上天赋予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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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竞争?李治,你居然敢跟我竞争了?好呀,不过你有权有势又有钱,竞争的底座极不公平,有本事你作为平民跟我再竞争如何?”
“哈哈哈,裤子云,寡人逗你玩呢,寡人不会用权力去染指豆娘和仙子,质本洁来还洁去,寡人原本回京城之后,就放她们走的,不料......”
裤子云收回光剑,听他解释。
原来,李治还真是被冤枉。
事情是这样:
【来俊臣跟武则天商量,要把豆娘作为小妾献给武三思。
武三思何许人也?
他就是武则天的侄儿,约模十七八岁,生性怪癖,为人阴险,其长相正如丁一所描述的那个人那样,浑身肌肉紧张团结,活脱脱一个紧崩崩的兵马佣,且还五大三粗,矮小的身材很容易接受地气的样子。
武则天很爱这个头脑灵光、做事不拖泥带水,又不乏刚愎自用的男儿,认为他极有政治天赋,能为武家开辟一个崭新的未来。
来俊臣想把豆娘撮合给武三思,武则天见豆娘才华出众、天姿国色,于是默许了来俊臣的想法。
于是,她想出毒辣的一招:比武顺带发奖品。
这么做,其目的:一是可以打击李治意乱情迷的心智,专心地爱她一个人;二是可以早日实现天有二日,与李治共同做桩,一起治国;三是为日后的天下姓武而不姓李铺路。
为了掩人耳目,第一天上擂台比武的那个年轻武士是由来俊臣请来帮忙取胜的,这个武士长得跟武三思有几分形似与神似,且武功了得,在首战之中,便一举轻易地夺冠,自然,豆娘也就被他以奖品的形式扛回武三思的家中。】
其实,李治压根也不知道这些,还以为只是皇后武则天出于吃醋的阴暗心理在作祟罢了。
丧失之王的黑蜘蛛见裤子云跟李治握手言和,于是吐出一口黄色气体,待气体消散后,它则变成一座美人峰,静卧于森林之中。
妈的,原来竟然是一场幻觉。
裤子云拉着李治的手哈哈大笑起来。
“现在干什么?”李治问。
“带我回皇城一起去找豆娘。”裤子云回答。
“该去找狄仁杰,”李治停顿片刻,“玉笛曾显过这样的字。”
“何不早说,那玉笛乃神器。你找过狄大人了吗?”
“当玉笛显字后,寡人就去找过他了。”
“狄大人说什么了吗?”
“叫寡人放心,车到山前必有路。哦,狄大人也把玩了一番玉笛,跟寡人一样,以为只是一件普通的定情之物。”
说罢,二人哈哈大笑,手拉手下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