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罗宾逊倒也没说不帮忙,他一方面是想让菲比记住这个教训,另一方面是菲比耷拉耳朵的时候,揉他的脑袋会有更好的手感。
在看到菲比知道自己错了之后,罗宾逊便调转了口风,安慰了他一会儿,并转头跟莱蒙请假。
“我这几天估计得有点事要做,对了,温蒂和费尔斯也借我一下,刚好我也帮你练练他们两个。”
“行啊,反正我这几天还不准备离开比博城。”
目送几人离开,莱蒙发现自己居然空闲下来了,他捡起来被菲比丢下的悬赏令,忍不住嘟囔起来。
“这附近有很多强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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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有2种,一个是只因女,一个是强盗。
强盗作为如此有B格的职业,想要当,那就得有两手绝活才行。
首先,你的过往得有些与众不同,你不能是原本老老实实种地,突然有一天觉得我们要不然当强盗吧,然后就高高兴兴的去当强盗了。
这样的不行,不光你说出去别人会觉得你脑子有问题,就算是强盗集团也不会收你,毕竟他们也不要傻子,容易惹祸。
你要么是欠下了一屁股债,快要饿死了,当强盗就是为了活下去;
要么是过去犯了事,杀人放火奸淫掳掠,不当强盗也没别的出路;
要么就干脆原本就是乡里的地痞流氓,整天就是耍勇斗狠,某天想要干票大的,拉起一帮子人自立门户或者投靠山头。
以上才是相当强盗的正确展开。
强盗之所以说有前途,除了因为门槛低来钱快之外,就是洗白很容易,尤其是比较乱的国家。
不少强盗,本身还兼职着佣兵的工作,或者说佣兵才是他们原本的工作。
这些人的上头往往有贵族在上面罩着,他们平日里只要别闹的太过分,往往都不会有人来管。而他们需要付出了,除了缴纳一些赋税之外,就是得帮贵族们干一些脏活。
龇牙凶兽佣兵团曾经就是这样的队伍,直到他们遇到了不按常理出牌的莱蒙,团长达齐直接被砍了脑袋,主干成员也死的死逃得逃。
最后遗留的人就干脆直接落草为寇当起了强盗。
虽然他们之前干的事也差不多。
佣兵团营地,不,强盗营地现在还剩下的人,基本上都是人才。
拦路打劫,绑架,勒索,在他们辛苦了快一个月后,终于是存上了不少的钱财。
而他们也没有因为自己取得了一点小小的成绩就飘飘然,还在不断的招兵买马,因为只有足够壮大,那些贵族才会想办法同化他们。
什么荣誉都是狗屁,拳头才是硬道理!
招募到了足够的人手,这伙强盗就等到了卢卡尔将军的招安令。
不但之前的通缉要取消了,还能再拿一笔佣金。
欸嘿,生活美滋滋啊!
强盗们欢天喜地,虽然说卢卡尔将军肯定是不怀好意,说不定就是要把他们往危险的地方派,但着架不住这也是有钱赚的啊!
而且到时候大不了阳奉阴违就是了,骷髅都是没脑子的玩意,真要打不过跑还不行吗?
他们又不是第一次干这事了。
就在强盗们欢欢喜喜的准备迎接身份的转变时,一个老熟人找上了他们。
莱蒙,又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