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115诡异之物

“但是逮扑令需要,而且我的国籍是钢铁同盟哦,依照河谷联盟的178号法令,传唤我需要大使馆人员的陪同,否则只能以强制传唤的方式进行,而强制传唤至少需要当地法院出具的授权,你们甚至连我入境的身份文件都没有调出来,这么让法院出具授权。”

列索绕过了眉头已经皱起来的埃里克,走向了远处的书架将书本一本本插入架子上,回来之后则是将桌子旁的窗户合上。

随即把大衣挂在臂弯上,夹着帽子提着帆布背包来到了有些不知所措的埃里克的身旁。

“你们开车了吗?”男孩拉下衬衣的袖口,看了一下手表上的时间。

“开,开了。”埃里克的搭档是他的一个远房亲戚,也是一个刚刚入职的见习警官,列索猜测他们甚至没有调查令,只是因为姓氏的缘故,警察总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或者干脆是警察总司的一步闲棋,要不然这些个公子哥来警察总司镀金,都是要有一个老油条警察带着的,以防他们被那个不长眼的混混给干掉了。

“那就走吧。”列索耸耸肩,顺手将包和大衣都扔到了搭档的身上,那个青年连忙将衣服和背包接住,结果发现还是很有份量的,他一个大小伙都感觉有些沉。

“你要去自首?”埃里克感觉大脑有点痒,他试探着问道,心里面有点不是滋味,就好像被人调戏了一样。

“我可是优秀市民,没有违反法律为什么要去自首,但是配合一下警方的工作还是可以的,现在带路吧。”列索指了指楼梯,示意埃里克带路。

青年有些不情不愿的走到了前面的位置,他现在总感觉自己是被这个男孩施舍着的。

“列索先生,您没事就好。”图书馆管理员看见前面开道,后面提行李的警察,脑子里立刻脑补了一出大少爷翘家随后被警察待会的情节。

同时也暗自称赞自己聪明,毕竟那么有教养,而且还识字会写的人,怎么可能是一般人家的孩子。

单说认字会算数,会写字就需要五六年的脱产,一般人家庭还真不能供养的其一个青壮年劳力脱产五六年,农村小孩5~6岁,城市里面7~8岁就要开始干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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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恶劣一点的地方,甚至两三岁的小孩都要窝在垃圾堆上分类垃圾,几乎每一个壮丁对于一个家庭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

“我没事的,这俩位先生有事找我,斯坦特先生如果来找我,就把我的住址给他好了,他因该能理解的。”列索将一张纸条按在了桌子上推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