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有八百里的毛里戈壁沙漠,偏偏在它的北边有一块小绿洲。
绿洲里还神奇的有一眼清泉,那里就是胡泉儿。
胡泉儿本不是地名,过往商旅见这里既有胡杨红柳又有泉眼,口耳相传成就了它的名字。
至于生长在这里的红柳,好像被人们选择性地给忘记了。
最早发现这里的一批人,看见经常有一些商旅驼队从这里经过,先后就在这里做起了客栈和酒馆的生意,胡泉儿逐渐也就形成了一个小镇甸。
它的市井虽比不上中原城池的繁华,但也绝不萧条,更不冷清。
官方地图上既然没有标注这个地方,这里自然也就没有衙门,更不说是有什么驻军。
没有官府介入,照理说秩序应该非常的混乱,可这里却是太平无事,买的卖的说话异常和气,一切都是那么井然有序。
胡泉儿能有今天这样祥和安定的局面,其实是要亏一个人,他就是胡泉儿。
胡泉儿三十岁的样子,身高不算高,勉强能有七尺。长的不算胖,用魁梧来形容更贴切。
他穿一身在这里并不多见的白色丝质长衣,手里常年拿把白纸折扇,猛一看有点文人的模样。
胡泉儿姓不姓胡没人知道,叫不叫胡泉儿更没人知道。
他仿佛是专为这地方所生,凭空就出现在这里抽头收银子。
这里所有做买卖的人家,竟然没有一个有异议,都会按时按点把大把的银子送到胡泉儿的面前。
商家们辛苦赚来的银子,好像本就应该送一部分给他一样。
胡泉儿在这里差不多有四年光景,已经积攒下相当可观的银子。
他的吃穿用度自不必说,宅院修造的自然也是十分的气派。
胡泉儿每每吃饱喝足都会到街面上去消食,每个买卖人家都会客气地叫他一声:胡八爷。
他每每也都会客气地点点头,心情好的时候,他还能跟这些商家,寒暄上几句不咸不淡的客套话。
白亮炽热的日头烤得人心烦。
今天胡泉儿的心情却是相当的好。
他推开面前的羊肉汤碗,用块细白麻布擦了擦嘴角的油渍,起身慢步走到檐下,在胡杨木躺椅上舒服的躺下。
模样还算俊俏的女佣走过来,在他边上方桌上放上一杯茶,又恭敬的退下。
胡泉儿欠起身,呷一小口茶水,脸上荡漾起心满意足的笑意。
胡崽子十七八岁的样子,身高却足有七尺,面色生的还算白净,是一个看着不让人心烦的人。
他穿身胡不胡汉不汉样式的白色粗麻布衣服,腰间别着一支似骨似玉的胡笛,红绿相间的粗麻布头箍上,插着一根并不鲜亮的雉鸡毛。
胡崽子快步穿过厅堂,径直奔到胡泉儿近前,含笑躬身,轻声说:“八爷,外面有人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