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们提着猎物回来的时候,其他人都投来了羡慕的目光。
甚至有两家家家里有女儿的,都在心里打起了何小山和沈小虎的主意。
这会打猎的男人就是好呀,就算是走到这荒郊野岭的地方也能吃上肉。
若是能把女儿嫁到他们家里,那闺女也过不了多少苦日子。
何晨因为娘子说这个野鸡的口感不好太柴,所以只要了两只兔子。
他们在回来的之前,就已经在河边把野鸡和兔子都打理干净了,而且还顺手摘了两片芭蕉叶把它裹好用一根藤蔓拴着。
林汐坐在驴车门口,看着玉树临风的何晨,手里提着一团芭蕉叶缓缓的向着自己走来。
感觉他的每一步都踩在了自己的心尖上,这男人长得高大帅气又是宽肩窄腰大长腿,这没了拐杖的束缚现在更是俊朗了
下车走了两步伸手接过何晨手里提着的芭蕉叶,仅看了一眼就忍不住的在心里给他点了一个大大的赞。
这个男人还不错、是真的不错,不仅人长得好看,还温柔体贴关键是细心。
想想自己在现代的身体早已经死亡了,自己也不可能再穿回去。
留在这古代生活,如果一直有这么一个养眼的帅哥陪伴着那还是不错的。
想着想着,又想起了早上他那个山盟海誓。
不自觉的勾唇一笑,看来这老天待我还是不薄的,这或许就是我救死扶伤多年的福报。
何晨看着林汐拿着兔子,就那么傻兮兮的站着,还看着自己笑。
接受到媳妇儿那赤裸裸的眼神,这该死的脸又不争气的红了。
随即轻咳一声提醒道:“娘子,外面太阳大,你快回车里坐着。
还有你在笑什么?是为夫的脸脏了吗?”
听到何晨出声,林汐赶忙收回自己的视线,有些不自在的说了一句:“没有,我只是想到了一些好笑的事。
对了,你出去打猎热不热?还吃不吃得消?快进来喝点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