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年间,是知青下乡扶贫的浪潮。
女主沈清灵是从京都下乡的知青,被分配在了原主所在的村子,红旗村。
女主人美心善,热情爽朗,互助友爱,尊老爱幼,所有当代美好的词汇都可以用来形容她。
她有个竹马,叫温晨宇,听说是特意为了女主下乡的,就为了能随时照顾他的小青梅。
奈何女主是男主的,竹马不敌天降。
男主是从B城来的,叫苟东溪。
一群知青的目的地相同,又很巧的坐在了同一趟绿皮火车上。
至此,男女主的感情线也开启了。
在经过一系列痛彻心扉的情感经历后,男女主最终修成正果。
而女主的小青梅温晨宇,除了心痛的表示祝福他们外,又成了女主行走的钱袋子,为男女主的事业添砖加瓦,至死不悔。
这么看,跟原主也没什么关系,是吧?
奈何,原主有三个疼她入骨的哥哥。
原主白菜,出生在红旗村,父亲白天是红旗村的村长。
原主上面有三个哥哥,各个生的人高马大,是干活的一把子好手。
白母已经生了三个小子了,在她又一次怀孕后,她无数次祈祷自己生个贴心的小棉袄,也许老天爷听见了白母的祈求,还真就生了个闺女。
原主作为家里的老幺,自然是被全家如珠如宝的对待,三个哥哥更是把他们的妹妹当成了眼珠子一般的护着。
奈何原主这孩子,倒霉啊。。。
喝凉水噎着,走路平地摔,就连天空路过的小鸟都得在她头上拉一坨鸟屎再飞走。
按理说,白天是红旗村的村长,家里还有三个壮劳力,日子该是过的红红火火吧?事实上也的确是。
在这个年代,家家都吃不饱的日子,原主家可以说富得流油。
三个哥哥也时常进山偷摸给原主猎点好吃的打打牙祭。
有一次,三个哥哥为了给原主弄点好吃的,晚上的时候偷摸上山了,三个小伙子合力弄死了一头野猪,老大白建国想把野猪卖去黑市,换来的钱给小妹买点的确良布做新衣,再买点小姑娘爱吃的零嘴,这个想法自然是全票通过。
老二白建业,老三白建军和大哥白建国趁着黑夜,他们就把猪弄下山藏起来了,只等第二天,套上自家马车去镇上黑市卖掉。
说来也赶巧,三兄弟在黑市卖了一整头野猪,卖了整整五十块钱。
这年代,五十块钱,了不得啊。
他们兄弟还没走出黑市,就被派出所的人给按住了,最后的罪名,薅社会主义羊毛,判了五年有期徒刑。
女主在公安局民警的身后,看着这群人被抓走,她心里也很不舒服。
但是作为正义的一方,她并不觉得自己举报黑市有错。
黑市就不应该存在,东西贵的离谱不说,还不好买,花那么多冤枉钱,为什么不去集体的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