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股东们商议后决定的。”霍英東笑呵呵的。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大家以为金龙电脑是金龙科技集团的,但是实际上,金龙科技集团是金龙科技集团,金龙计算机集团是金龙计算机集团。
金龙科技集团没有金龙计算机集团哪怕1%的股份,也不拥有任何的计算机相关的技术,仅仅是金龙计算机集团的销售商,只不过外人不知晓罢了。
而金龙计算机集团却拥有金龙科技集团30%的股份。
当然,金龙科技集团哪怕分到手,每年的金额也非常大。
而关于金龙科技集团赴美上市,却是刘韬主动提出来的。
因为港府现在无法给予金龙科技集团足够的支持,一旦竞争对手真的动用了一些特殊的手段,把他们排斥出日本市场、欧洲市场或者是北美市场,现在他们根本没有有效的反制手段。
但是如果金龙科技集团在美国上市,那么任何对金龙科技集团采取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都是对美国股民利益的侵犯,他们有足够的理由,去说服美国政府出面,帮他们对相关企业进行报复。
现在对于金龙电脑而言,美国市场是第一大海外市场,欧洲市场则是第二大海外市场,日本则是第三大海外市场。
至于华夏市场,一年就是几千台销量,还差得相当远。
刘韬做出这个决定,也是因为《美日半导体协议》给他的启发。
这么做既是为了拉拢更多人,形成利益共同体,同时也是一份投名状。
毕竟在这一块市场上,现在竞争很激烈。
除了金龙电脑外,还有日本的电脑,美国的电脑,大家彼此竞争着。
美国政府一向乐于为自己的企业出头,无论是六七十年代的电视机产业,还是现在的半导体产业,美国政府都出面向日本政府进行了施压。
比如《美日搬到提醒协议》,就是美国政府的最新成果。
刘韬也是要避免,美国的同行采用同种方式,用来打击金龙电脑。
而一旦金龙科技集团在美国上市,那就不一样了,涉及到的利益可大得多,国会山那些股神,真当他们真的是股神?
无非是利益交换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