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大人!”
几个阶下囚被陆续带走后。
德拉姆走到屋外,仰头看了一眼万里无云的天空。
久久无法回过神。
他的心情前所未有的平静——
绝望得很平静。
与贵族割裂不是他的本意。
即便是已经动手了,他现在也不觉得这是个好主意——
他一开始就不觉得这样做很好。
一点都不好!
但是,没有办法!
如果不这样做的话,想要活着,他就只能放弃自己的封地——
去投靠其他的子爵。
然后呢?
然后他还能保持着子爵的名衔么?
不能。
除非去投靠伯爵。
千里迢迢远离自己熟悉的地方去投靠一个没什么交情的伯爵?
这跟净身出户几乎没有任何区别。
更重要的是,那边的地,可没有多余的。
或许可以挤出来一两个村庄……
但他,是德拉姆,是以德拉姆为名的下位子爵!
堂堂子爵!被一个蛮夷击败了!被以极其耻辱的兵力对比击败了!之后!去祈求别人,像一条狗一样,摇尾乞怜,而后得到一点点可怜的施舍!
光是想想看见昔日的熟人以后,对方脸上的表情和眼神,德拉姆就完全无法接受。
被以前自己看不起的男爵子爵嘲笑,鄙夷,讽刺——
那简直比杀了他还难受!
所以他不能走,也没法走,就算走也不能往后面走。
所以很多贵族即便是死也要死在自己的封地上。
因为离开了封地,失去了封地之后,他们就真的什么都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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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荣耀也没有骄傲,往日的荣光全都被摔成了碎片,变成了一个穿着华贵衣服的乞丐。
甚至连华贵的衣服都穿不起。
要不了几个月,半年,一年,就会花光身上所有的移动资金,接着不得不反复向过去自己看不起的垃圾和乐色低头,用奴隶的方式去获得生存下去的资格。
即便寄居在所谓“友人”的家里,也只是一条可怜的寄生虫而已。
白吃白喝遭人白眼。
为了不被赶出去,不受这莫大的耻辱,开始委曲求全,压弯自己的脊梁,低下头,像卑贱的奴隶一样去低头乞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