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3章 布兰妮邀请喝咖啡

艾薇儿难得忙里偷闲,趁着筹备新专辑《Under My Skin》期间,正在夏威夷度假。

她很不甘心。

去年发布首张专辑《Let Go》,爆红全球。

自己那首单曲《Complicated》,虽说获得了第32届朱诺奖年度单曲奖、年度专辑和年度流行专辑奖。

MTV音乐录影带,也入围格莱美奖提名。

不过败给了那首爵士乐《Don‘t Know Why》。

今年再次获得提名,还是败的莫名其妙,居然输给一个龙国人!

败给【Ferrari!】!

听过那首【Ferrari!】,确实不错,但刚那首【god is a girl】,更令人惊艳。

而且听这歌,虽说杨千夜烟嗓唱的很棒,不过总感觉更适合她来唱。

想到这,艾薇儿掏出手机打给经纪人皮特。

“皮特儿,你替我设法联系下那叫杨千夜的,把这首【god is a girl】版权买下来。”

“《Under My Skin》这张专辑,还差一首主打歌。”

“艾薇儿,你是觉得这首【god is a girl】适合当主打歌?”

电话里,助理皮特诧异道。

“嗯,曲风契合,旋律动听,节奏感也非常棒,而且这歌从男人口中唱出,总觉得差了些味道。”

艾薇儿自信道。

“如果给我唱,我这张新专辑一定会大卖。”

另一边,格莱美音乐现场。

杨千夜已经唱完回到座位,主持人走上舞台。

“Oh,My God!”

主持人夸张的惊呼,“来自龙国的歌手,杨千夜!一首【Ferrari!】已经令我惊讶。”

“这首【god is a girl】,再次震撼到我了。”

台下,杨千夜刚坐稳,椅子就被人踢了一下,回头一看竟然是亚瑟小子。

亚瑟小子一脸痞相,拽道:“喂,哥们儿,歌写的不错。”

“刚听保罗痞说,你很擅长写R&B?”

R&B,也就是节奏布鲁斯,又称节奏怨曲。

最早由1940年代末由美国《告示牌》的音乐记者,Jerry Wexler(杰拉尔德·韦克斯勒)提出的音乐风格。

亚瑟是R&B界顶级歌手。

今年,也正是凭借《U Remind Me》获得格莱美最佳R&B金曲奖。

刚他说杨千夜也擅长R&B,其实是U2主唱保罗·大卫告诉他,这杨千夜推出的几张专辑中,好几首歌都是R&B曲风。

比如【烟花易冷】、【可爱女人】、【听妈妈的话】等,这些都是。

尤其是【烟花易冷】这首,是最典型的R&B风格。

“谈不上擅长,会一点。”

杨千夜谦虚道。

“当真?你这真会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