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勃嚼着寿司不是滋味,而后他算是明白凡妮莎的想法了——作为已经恢复健康的罗勃,不选择离开而选择继续待在凡妮莎这里,抱着什么样的想法不言而喻。
可是,真的不是凡妮莎想的那样……
仅仅只是因为担心斯库鲁人跑来惹事而已……
罗勃却无法将自己的心意传达给对方,他筹措了一下言辞,小心翼翼地说道:“我赞同你的决定,但是,我想说的是,这座别墅很危险,我建议我们以后,至少在一两年之内,都不要再来这里了。”
“你在说什么玩笑话?危险,哪里来的危险?”凡妮莎瞟了他一眼,实在搞不懂罗勃故意危言耸听的目的。
这里是哥谭市的拉斯维斯区,这里几乎每个人都有稳定的职业,打工的打工,混黑帮的混黑帮,根本就没有谁会无聊到入室抢劫。
毕竟这里入室抢劫的危险性要比在哥谭市其他地方抢劫的风险更大,当犯罪分子随便走进一家别墅时,他会发现,这家别墅的主人和教他儿子的老师是亲戚关系。
可以这么说,这里的居住民与黑帮都有紧密的关系,就算有不开眼的家伙真这么做了,这里的黑帮恐怕会第一个张开狰狞的獠牙,即使他们表面上看去和成功人士没有什么两样,同样是西装笔挺,同样留着精致的胡渣,但是不一样的是,他们可能在衣服覆盖下的腰侧,别着一把手枪。
而且随时都有可能给你来上一枪,理由充分的一枪。
于是,罗勃的言论险些让凡妮莎怀疑他有没有上过小学。
或者说,他是一个黑道家族的继承人,而且是特意往贵族方面培养的继承人?
家族里故意不让他接触这行的阴暗面?
凡妮莎脑海中脑补了“黑道太子成长记”,见到她一脸看透一切的表情,罗勃知道这时候搬出斯库鲁人,凡妮莎恐怕也会用关爱智障的眼神注视着罗勃,聆听他那奇思妙想的天方夜谭。
或许,这就是英雄,不能告诉他人,自己要做什么,自己为什么这么做。
哦不,说英雄可能太夸张了,应该说,这是作为一个好人的悲哀。
罗勃笑了起来:“其实也没什么,只是我有这么一个预感而已,这几天我总觉得附近挺危险的。”
“那你今晚就再刷一边遍马桶吧。”凡妮莎笑着建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