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牧伸手接过,将信纸缓缓展开,粗略一扫,那漆黑歪扭的墨迹便映入了眼帘。
也不怪余天乐看不懂,若是上面只有简体字的话,他或许还能 “破解” 几个字。
但其上,不仅有英文,还有汉语拼音,以及添加了某些偏旁部首的简体字。
这也未免太过谨慎了!
至于这样吗?咱们又不是什么特工!
苏牧微微摇了摇头,稍显吃力地阅读了起来:
草!老子怎么这么倒霉!
我从来都没幻想过穿越这种事情,因为我深知,就算穿越了我也干不成什么大事。
我这辈子,就没怎么认真上过课,为啥让我穿越啊!
来到这里之后,我深深地意识到了知识的重要性,可实在是太晚了!
别说像那些小说里一样制作玻璃肥皂了,就连他妈鸡精我都不会弄!
我那为数不多的知识,唯一能派上用场的,恐怕也就是那几首简单的古诗了。
可偏偏,穿越到这么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荒沙郡几乎与世隔绝,生活又异常艰苦,别说是青楼红馆了,就连酒家茶肆都没几个。
哪有什么场合,能让我这么个门外汉一举成名?
不过,我也没钱去这些地方,哈,没那么遗憾了。
还是你个王八蛋命好啊!
都有大儒愿意替你传音,恐怕你是没少借着这些诗词装 X 啊!
你就抄吧你就!真他妈的不要脸!
苏牧看到这,老脸一红,有些不自在地咳嗽了两声。
跟此人相比起来,自己的开局何止称不上 “地狱难度”,简直就是如同置身天堂。
只是,他为何不经商呢?
营销、炒作这些手段,平时多少也耳濡目染,应当是懂一些的吧?
但转念一想,恐怕是第一桶金以及交通不便这 “两座大山” 将其难住了。
自己还能通过在迷雾丛林中找到的土豆,利用人们的新鲜感和专业知识,小赚一笔。
而他,却连酒家都去不起,只能艰难地维持生计。
苏牧继续往下看,深深地感受到了此人心中的怨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