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其在北地郡已经许久,郡中官员势力远比新郡守卓维和空降的副郡守要大,因此他几乎是以一己之力处处给另外两人使绊子。
而随着一个新案子的出现,这场官制改革的斗争让李斯等人忍不了。
一个十三岁的小男孩,将与自家有矛盾的邻居家给杀了。
这个小男孩是北地郡设立后被昭王迁来的正宗老秦人,而邻居家是原本居住此地的义渠人。
当卓维负责的刑局衙役上门抓人时,小男孩的父亲却说小男孩有脑疾,并且有几户邻居为其作证,要求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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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韩非心底有些愤怒。
大秦已经在逐步修改原本的秦法了,而新秦法相比以前宽松许多,虽然没有全部制定完全,但对百姓的约束方面却有许多条文已经更改并传达各地了。
在新秦法中。
【16岁以下幼儿犯法,其本人受罚数月不等的劳作教育,其父母治罪;满16者,与大人同罪。】
但同时也还有一条附加的:
【因特殊情况所至者,应酌情考虑减免或不处罚。】
当初,韩非是考虑到了一些法律不容、但道德允许的情况,比如:父母受到欺压,幼儿为了报仇。
韩非所在的韩国,由于申不害的路被韩国君臣走歪了,加上韩国处于中间地带,连连战争加上官府不作为,他在韩国见到的民间疾苦故事太多了,也包括此种案件。
以前他可能只会叹息一句。
但当他在秦国为官,秦国又打算修改法律时,他决定在法律上为平民们做些事。
既然已经是秦国的官了,那就当个好官——这是韩非对自己的要求。
于是在参与法律制定的过程中,他试图将自己心中那个完美的世界在秦国显化。
严刑峻法是必须的,这是为了治国!
但在法律之前,人们最朴素的道德情感更应该受到尊重,韩非不希望看到自己心中的法和道德准则相冲突的那一刻。
可如今,自己支持的这条法律却被人当成了一个坑害政敌的武器?
卓维不认可那小男孩是特殊情况。
哪有13岁的小男孩能在深夜越过他人庭院、撬开他人大门、杀了邻居一家、又破坏现场回去的?
就算是趁着深夜,这小男孩也未必太牛了一点吧?
卓维不相信那个据说有‘脑疾’的小男孩有这实力……
可仵作和衙役看过现场后,又都只发现了那个小男孩来过的痕迹……
很显然,这是有人对那一家进行报复,最后嫁祸给那个小男孩一家。
也许,未必是“嫁祸”。
当卓维准备将有嫌疑的脑疾男孩一家全部抓起来再慢慢审问时,这桩案子却忽然间传开了。
并且双方之间秦人和义渠人的身份,在流言中莫名被放大了重要性,挑起了对立。
然后卓维就知道,这案子估计跟自己那个‘老上级’有关。
“那个孩子真……真的有……有脑疾?”韩非问了一句,玄衣卫负责人沉默了一下:“现在看来有。”
“现在?”韩非有些疑惑。
“他们一家被软禁起来后,据监视他们的刑局官吏说,孩子不正常。”
“意……意思是,以前如何并……并不知道?”
“是的,北地郡民间纠纷一直很多,没有谁会关注一个孩子是否有疾;加上周围那几户作证的人全都是迁过来的秦人,那小孩本就顽皮,周围的本地义渠人也分不清许多时候是顽皮之举还是疯癫,所以……”
韩非沉默了下来。
他还是第一次遇见用脑疾孩子来当凶手的案子,照此看来,那个别有心思副郡守凌喆,倒是找了一个新的争斗方向。
而如果李缘在这,他估计不会有任何惊讶吧……
“明日,让卓维和……和凌喆一起来见……见我,另外准备一……一些东西……”韩非吩咐了一些事后,独自打开了自己随身携带的一个记事本,记下了一些关键信息。
如果凌喆只是懒政,他不会在本地被降级这么大,朝廷里总归是讲些脸面的。
凌喆之所以被如此安排的原因,是因为在中央官制改革以及使用了数字和新的计数方式后,他们发现北地郡往年的一些收支不正常。
而凌喆作为在北地郡接近十年的本地官员、又是连续担任了好几年主官,要说他和此事无关,估计谁都不信。
不过各郡都有些问题,李斯等人也没想过现在就大刀阔斧的全面处理,只是这次北地郡的事闹得太大了,他们觉得既然要来处理,那就把这里处理得干脆一点。
韩非有自信,在权势相等的情况下,没有谁可以斗赢自己。
更何况,自己如今是刑部副部长,身负王命的钦差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