炽热的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在床上。

明昭眼睫翕动,虽然已经清醒,甚至能看到眼前一片橘红,但眼皮仍沉重的不想睁开。

托某人的福,他也见过凌晨四点的洛杉矶了。

空气中似乎还残留着躁动的气息。

生物钟既然已经被打破,索性继续摆烂。

明昭翻了个身,想背对阳光,接着睡一会,没想到身上的酸胀感让他越来越清醒了。

无奈的坐了起来。

旁边的位置好像空了很久,明昭指尖扫过时没感觉到一点温度。

裴景泽是干嘛去了来着?

恍惚间,明昭记得他离开前好像说过,但当时自己又困又累,根本没听进去。

明昭眼睛微微眯起,发了半天呆也没想起来。

看来超忆症也不是万能的。

平时起床干脆利落的人今天难得磨蹭了半天,这才勉强打起精神又去洗了个澡。

从浴室里出来时,明昭上身就套了件宽松的白色短袖,正在背包里翻找裤子时,就听见大门响了一下,裴景泽回来了。

他动作很快,进到卧室时,明昭手上提着一条黑色的裤子,弯着腰杆,正准备往腿上套。

湿漉漉的发梢正滴着水,浸湿了领口。

明昭身上宽松的T恤被重力拉扯,露出白皙纤细的锁骨,上面有着和腿上同款的痕迹。

裴景泽眸光微闪,走上前:“我帮你。”

明昭拍开他的手:“我穿裤子要你帮?”

“嗯哼,”裴景泽没有再动,只是盯着明昭意味深长地笑道:“你知道,我很会伺候人的。”

“......神经。”

明昭只觉得脸上烧得慌,低着头没看他,穿衣服的动作也加快了不少。

裴景泽估计有什么大病,昨晚一换动作就问他是不是很会伺候人,一换就问,一换就问。

他现在对伺候人这三个字都快PTSD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