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源第一次在意别人的穿着。好像是粗棉长袍,举起的手臂处可以看到里子是旧布头。王源快速计算了一下,这一套不足二两银子。突然,王源的心里就有股被对比成“纨绔”了的怪异的感觉。
两人见过礼,李夫子坐下,伸手让王源坐在桌前。
“为兄有家要养,这没了夫子的工,总得想出路不是?愚兄只有文章做的还可以,一手字尚可见人,就摆了个摊子,代人写写书信、抄录个书本什么的。”
王源抖了抖嘴角,说的好像别人都没家要养一样。这个李兄,为人正板,就是太过一板一眼,说话没个考虑,只顾自己的意思,容易伤人,所以人缘不是很好,学问却是扎实的。
王源道:“李兄不要妄自菲薄,你学问是极好的,给人代写些文字正好可以愉悦身心,顺道练了字,两全其美。”
李夫子听到王源的话,有些惊讶,居然没有被鄙视一下,看着王源十分认可和感兴趣的样子,就兴致高昂地给王源讲怎么代写。
正说着,就有了客人,客人要给参军的兄弟捎份家信。先听客人口述了一遍大致意思,李夫子提笔略沉吟道:“是照原话写还是稍加润色一下?”
王源看着李夫子耐心地和客人探讨怎么写,还写了两份,一份是润色过的,一份是原话。
原话就是大白话,又长又啰嗦,写了两页纸,收费四十文。润色过的简洁,就三行字就写完了,只需要二十文。
客人反复琢磨后还是选了大白话:“俺兄弟也没啥文化,写成先生你这样的,俺怕他看不懂,多就多吧,反正俺有的是力气,能挣钱。”
至此,生意算做成了。王源看得兴致勃勃,一看就看了一天,中午还是在馄饨摊子上吃的大馅馄饨,汤里多了几个虾皮,味道鲜美了不少。摊主婶子见到他笑的见牙不见眼的感谢。
吃完饭又去了趟书肆,自从记忆力加了一点后,王源觉的自己的记忆力超强。尤其在看书背书方面,都快要过目不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