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子,别打了,一只烧鸡,值当个什么!”
作为现代人,王旭对烧鸡的概念,也是现代人的观念。
一只烧鸡,大街上买,最多不超过二十块钱,一百块钱就能把人撑死。
只可惜,这里是民国,是日本人占领下的1940年。
大街上,被饿死的人都屡见不鲜,老百姓家里一年下来,都看不见二两的荤腥,烧鸡是有身份的人才能吃的东西。
对许家珍来说,一只烧鸡,就是十天的口粮。
自己辛辛苦苦给别人洗衣服,十天下来,赚的钱也就让母女二人,维持在不被饿死的边缘,多一分钱也拿不出来。
双方的时代不同,王旭觉得许家珍小题大做,许家珍却认为,这是还不起的债,看到王旭出现之后,不但没有松开凤霞,反而打的更凶了。
“嘿,别打了,你有病吧,孩子让你打的上不来气了!”如果说之前,王旭对许家珍印象很好,现在就有些不解气了。
许家珍是女人不假,可她也是大人,六岁的孩子哪挨得住。
几下下去,凤霞就被打的哇哇大哭,手上的鸡腿掉了都不知道,哭的直哽咽。
“大兄弟,你的烧鸡我赔不起,这只狗你拽走吧,它身上还有几两肉,能顶你的烧鸡了吧。”许家珍不再打孩子,反而指着家里的老黄狗,非要让王旭拽走。
王旭哭也不是,笑也不是,这狗一看就是杂毛狗,平时又吃不饱,饿得走路都打晃,自己要过来干什么。
而且,许家珍虽然这么说,目光中却满是不舍,显然跟这条狗有很深的感情。
弄不好,这条老狗,还是被抓壮丁的富贵留下的,代表的意义不只是狗,而是一种思念。王旭就是在混蛋,也犯不着一只烧鸡,就去夺人所爱吧。
“嫂子,咱两个是邻居,这么斤斤计较就没意思了。你说这隔壁住着,为一只烧鸡就把你狗牵走,以后还用打招呼不?”王旭说到后面,自己都笑了。
可惜,许家珍没笑,她固然舍不得狗,更不想失去自己的骨气。
不用王旭有所动作,许家珍就放开了凤霞,叫上大黄就要出门。
一看这态度,凤霞哭的更厉害了,吵闹着哭喊道:“妈妈,别将大黄送走,我再也不敢了!”
“大黄,过来。”许家珍看也不看,她害怕自己会心软。
大黄是条狗,不明所以,听到女主人叫自己,摇着尾巴,讨好的跟了上去,丝毫不知道自己的命运。
没一会的功夫,王旭就听到了敲门声,不用看他也知道,这是许家珍带着大黄来了。
嘎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