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纪八十年代起,为了从海外殖民地获取经济利益,填补普法战争中赔付给德国的巨额赔款,法国人加快了侵略占领安南的步伐,
1874年3月15日,法国殖民当局与安南签订
《法越同盟条约》,条约规定法国人拥有所占领地区的主权、法律裁判权,并且法国方面有权在每个通商口岸设立使馆和驻扎军队。
在法国看来,签订了这个条约,就意味着法国已经在越南北圻建立了保护制。
1875年4月19日,法国海军殖民部长蒙
塔那克致函外交部长德加斯,谈及有关这个条约说:“我们目前的介人是为保护国制度作准备,以后保护国制度一定要明确
地建立起来并得到公认。安南王国如今已经孱弱不堪,它也承认自己已无力使其臣民对它俯首听命,因此它不得不接受
一个大国的保护。我们在交趾支那所取得的权利,不允许听从除了我们之外的其他势力来对嗣德帝施加影响。
我们为在这个国家奠定法国统治的基础已经付出很多代价,因此,我们
应当继续我们的事业,要做到既不冒进又水不偏离目标,尤其是我们不能走回头路致使前功尽弃。”
蒙塔那克所说的话,表露出法国政府对待安南国的真实政策。
1874年之后,交趾支那总督按照条约规定,
不断的向安南北部的海阳、河内、西山等省份派驻外交官员以及殖民军队,然后利用少量驻军,逐步架空安南政府在当地的统治力量,暗中获得安南北部地区的控制权。
法国人的侵略行动,渐渐使安南政府起了戒心。
为了阻止法国殖民势力的进一步扩张,安南政府被迫做出应对反应,对外派出朝贡队伍前往大陆,重申满清、安南两国的宗藩关系,恳请满清朝廷在法国入侵安南地区时,派兵援助。
对内方面,先后派出黄耀、阮政、裴殷年等亲信官员,出任北部地区各省份总督职位,削弱亲法傀儡派官员在北部地区的影响力。
另外,安南朝廷上下官员,听到南美汉国击退英国远征军的消息后,一致认为汉国军事实力强大,可以拉拢同属汉国武装部队序列的南洋军团,分担法国殖民军对北部省份的军事威胁。
因此,在安南政府的默许和暗中支持下,南洋军团拒绝了法国人在广宁、谅山两省设立使馆、派遣军队的要求。
由于越南政府或明或暗地抵制和满清朝廷貌似强大的军事实力威胁,
交趾支那总督迪佩雷感到难以实施1874年条约的有关条款,为了暂时缓和越南政府的反法情绪,1876年他致函海军殖民部长傳里松,建议法国从1874年条约上后退。这些建议包括“法国政府向越南政府保证不怀有任何征服的想法;同意不在南洋军团控制的广宁、谅山两省设立驻军;
废除不准安南政府改变它目前对外国的外交关系的条款;
法国只能保持以下几点:在交趾支那六省的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