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迹?”
刘星河若有所思地问道。
“嗨,说是遗迹,其实就是一个山洞,里面有些破碎的祭台罢了。”拉蒙哭笑不得地说道:“那个地方虽然偏僻,但也算不上是什么人迹罕至,时常会有些人到附近去采些野味,这个疯子就是被一群上山采蘑菇的小孩子发现的,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到那个山洞里面去的。”
“那之后呢?”
“这个疯子刚刚从遗迹里出来的时候,就像发了狂一样,嘴里不断说着一些奇怪的话,然后突然就晕倒在了地上。当他再次醒来后,整个人都变得有些不对劲了。他开始声称自己是传说中的常胜将军艾弗斯,甚至还说自己是烈阳教廷的大主教。这可把周围的人吓坏了,大家都觉得这个人肯定是发疯了。要知道,艾弗斯可是生活在五百年前的人物啊!”拉蒙无奈的笑了笑道:“后来,村里有一家非常善良的人,他们将这个疯子带回了家,并收留了他。尽管他始终坚信自己就是艾弗斯,但他的行为还算老实,并没有给村子带来太大的麻烦。就这样,这个疯子在村里渐渐安定了下来,虽然偶尔会被村里的人当做笑话嘲笑。”
“呵。”
刘星河闻言轻笑了一声,他来到这片大陆也快八九个月了,对这片土地的历史也算是一知半解,拉蒙嘴里的这个常胜将军,他也是略有耳闻,传说五百年前,这片大陆也是像现在这样群雄并起,教派林立,就在这时,一股势力异军突起,一位勇者站了出来,这位勇者以佣兵起家,结识了一群志同道合之士,拉起了一只佣兵团。
这只佣兵团辗转与各个国家之间,一边完成贵族的任务,一边积蓄力量,不到十年,便从区区数十人壮大到了两三百人,眼见时机成熟,勇者趁着大陆战火不断直接自立,自立的地点就是禅达,这也是为什么这里是三不管地带,因为这里是佣兵们朝圣之地。
勇者带领着自己的军团以席卷天下的军势横推各国,最终不到十年便统一了整个诺多大陆,结束了长达百年的战乱,建立了一个名为潘德的统一国家,这名勇者也被称为英雄王。而在传说中,那名英雄王之所以能够如此迅速统一大陆,除了他自身那风华绝代的军事政治实力外,还因为他有一位英勇善战,百战百胜的将军——艾弗斯将军。
艾弗斯将军全名叫艾弗斯·嘉·康彻,传闻这位艾弗斯将军天生神力,猛虎在他面前如同家养小猫一般,在战场上,艾弗斯冲锋陷阵,如入无人之境,传说他曾以一己之力,在十数万大军中直接进行斩首行动,在突破上千位筑基期精锐重甲护卫以及近百位化灵期圣被骑士的重重包围后,一刀斩首了一位金丹期的骑士王,最后还全身而退,自此,无人再敢抵抗,天兵所到之处,皆望风而降,在王国统一大陆之后,英雄王建立了新的教派,其中一个便是日今的烈阳教廷,而艾弗斯则是第一任大主教。
然而好景不长,在王国建立没多久,这位常胜将军就神秘失踪了,关于艾弗斯的下落众说纷纭,有说艾弗斯是被旧贵族谋杀了;也有说他功成身退了,还有说他被鸟尽弓藏了,但无论是什么,可以确定的是,这位颇具传奇色彩的英雄自此落幕了。
刘星河沉思了一会儿不解地问道:“那他又为什么被人抓了奴隶了呢?”
“还不是这个疯子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拉蒙摇摇头,叹了口气道:“你也知道,最近这半年世道越来越动荡了,不但那些贼匪越来越猖狂,就连那些平日里还算过得去的贵族也开始不安分起来了。”
拉蒙告诉刘星河,随着近些日子强盗日渐猖獗,贵族们也蠢蠢欲动,不过他们并没有丝毫想帮助平民的心思,而是想方设法从平民身上压榨剩余价值。
这天,几名骑士扈从来到了艾弗斯所在的小村庄,这些个骑士扈从可不是来村里体查民情的,而是一上来就要求村民们为教廷捐税金。本来由于盗匪横行,老百姓就已经苦不堪言了,哪里还有什么余粮拿去捐献,所以纷纷对这几个骑士扈从视而不见。
见这些平民们居然不理会自己,这些骑士扈从愤怒了,开始故意打砸,就在这时,一个金发大汉冲了出来,正是刚砍完柴回来的艾弗斯,艾弗斯一脚将一个正在抢夺财产的骑士扈从踢飞出去,又反手用砍柴斧的斧背将过来帮忙的骑士扈从一斧头撂倒,最后一手掐住一个骑士扈从的脖子,将这些强盗赶出了村子。
然而,那些没有捞到钱财的贵族老爷们显然不会善罢甘休,他们迅速召集了更多的士兵,并带领着数位骑士一同前来。当他们抵达村庄时,原本企图凭借人数优势逼迫艾弗斯屈服,但结果却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艾弗斯展现出了惊人的战斗力,将这些来犯者打得狼狈不堪、抱头鼠窜。可是,令人失望的是,这些所谓的骑士徒有其名,毫无骑士应有的道义与尊严。面对无法战胜艾弗斯的困境,他们竟然卑鄙地绑架了无辜的平民作为人质,以此要挟艾弗斯放下武器投降。更可恶的是,他们还威胁要将这些被绑为人质的村民当作艾弗斯的同谋者处死。艾弗斯别无选择,最终只能无奈地放弃抵抗,弃械投降,束手就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