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5章 公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春秋我为王 七月新番 1890 字 2个月前

“中国古代的司法,没有设立专门的侦查机关(明代的锦衣卫、东西厂为特例),办理刑事案件,在审判之前,没有专门的侦查程序,基本上是侦审不分。同时,古代也没有设立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这是后人对中国古代司法的诟病,可历史已经在法的萌芽期便悄然发生改变,郓城审判虽然是一场胜利者对失败者的判决,却开创了许多先河……

首先,由郓、汶上等数县士师代表官方,联合发起对齐军的公诉。邓析则严格按照既定的侦查程序,派出他“大理”下属的一批详断吏明察暗访,收集了遭受齐军祸害的民众千余人提交的证据证词,并记录在案。

接下来,便是将在郓城坐狱的公子阳生等战犯提出来,由邓析和他的学生们进行审理。

春秋之际的法庭被称之为“棘下”,郓城的棘下并不如后世法院雄伟高大,仅能容纳数十人,能进来旁观审理的只有少量证人和赵无恤派来的监督者,他自己甚至没有到场,这是放手让邓析裁断。

一道钟声,大理官邓析戴着高高的獬豸冠步入庭中,一身黑衣显得肃穆无比,让小声说话的众人下意识噤声。

邓析坐在案后,同样一身黑衣的学生们跑前跑后,递交上他已经过目数遍的卷宗供词,同时不断传唤重要证人发问,每一句都很有耐心,每个字都有笔吏如实记录。

就这样,数个时辰过去了,期间戴着镣铐被押上来的公子阳生甚至有自辩的机会,然而庭内证据如山,屋外舆情激愤,他的自辩根本无从谈起,只能不断强调自己的公子身份,要求得到赵氏宽容。

其实,让犯人自辩,这只是显示“司法公正”的一个过场而已,他的罪,邓析心中早已有数。

最后,在短暂的休庭后,以《鲁律》为纲,综合情理、先例,邓析宣布了判决。

在邓析那不带丝毫情感的判决书中,入寇罪,杀人罪,外加坏田、屠戮、强暴,甚至还有一条赵无恤加上的”反人伦罪“,一道又一道罪责像从天而降的大山般,砸到公子阳生和其他齐人将士的身上,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

罪如此之重,罚呢?

“赵将军何在?我是齐国公子,岂能受此屈辱?”历史未来的齐悼公,现在却只是一直惊惧不安的小麻雀,眼睁睁看着笼子罩到头顶。

直到现在,公子阳生依然不相信自己会遭到重罚,战争来来去去,类似他的所作所为,诸侯间谁没做过?最后即便被俘虏,也会从宽以待,这是这时代公子王孙,世卿大夫们的特权,律法?在他们看来就是一个无用的铁鼎,一张可以轻易折断踩在脚下的简牍!

可惜,这是在赵氏,在鲁国,不是齐国……

邓析起身,他侧面的全场理官亦然,旁听全场的赵军军吏、幕僚也下意识站了起来,这架势,让他们感到了某种“神圣”。

压着心里的激动,邓析宣布了来自他,来自律法,也来自西鲁千余冤魂,来自上万民众的仲裁!

“公子阳生为首恶,罪不容赦,游街示众后,腰斩于市!”

ps:作为法盲一枚,查了一晚上资料,只能写成这样了,学法律的读者轻喷,第二章在晚饭后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