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把傅景川他们撵走?”
“啊?现在生意不好,他们才住了两个房间,就付了整间客栈的钱,我们还是很划算的啊。”
“我不想挣这个钱了,我宁可客栈空着。”
宋知意火大得不行。
“知意,你是不是很喜欢这个傅先生啊?”彩云小心翼翼地试探着问道。
宋知薇一愣,“我怎么会喜欢他?”
“可是,我看到,自从他来了之后,你经常生气,经常发火……你的情绪起伏,都由着他牵动,这正说明了他在你心里的位置很重要啊。”
“不,我不喜欢他,我只是讨厌他!”
彩云摇头,“我说实话你别生气啊。如果你不喜欢他,那么就不会在乎他的言行,无论他说什么,做什么,都不会牵制你的情绪的。你想想啊,连我这么傻的人都能看得出来的事情,难道他会看不出来吗?”
“有那么明显吗?”
“嗯,太明显了!”
宋知意叹了一口气,
“好吧,你说的话有道理,我不赶他走了。我直接无视他好了。”
而此时,在缅甸的某公馆内。
凌枭已经换上了一身迷彩军装……
自从他以为宋知意去世了,曾经一度悲痛至极,有整整一个月的时间,他都徘徊在黑水湖旁边,想要将宋知意的尸骨打捞起来带回家。
直到凌天再次抱着襁褓着的小女孩走到他面前。
小家伙用乖巧而明亮的眸子看着他时,他的心瞬间被治愈了。
他很清楚,一旦失去了他的癖护,这个孩子在缅甸这种地方也长不大,即便是长大了,将来也会走向一条不归路。
凌天将孩子往他手里一塞,
“你自己的女儿,自己去照顾。都当爹的人了,一点正形都没有,你要是不肯照顾她,我明天就把她送人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孩子,凌枭的心里多了一重责任感。
他深爱着宋知意,宋知意生下的孩子,他一样视作亲生。
他抱着这小家伙回了家,并且给她取名薇薇!
因为她的妈咪很喜欢蔷薇花,所以,薇薇的寓意也是蔷薇花。
也是同一时期,凌枭亲手在庭院里种下了一株蔷薇花。
这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
蔷薇花已经爬满了整面院墙,在盛夏时季,开出了美丽的花墙。
而此时,薇薇也已经会像小鸭子似的,摇摇晃晃地学走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