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奚祉莫名觉得,她此刻看他的眼神里多了分情意,叫做悲悯。
元知酌接着垂眸看向他手指上随意到简陋的包扎,稍稍愣了愣,他手指上的伤口似乎只是用纱布随意地缠绕了几圈,隐隐还有暗沉了的血渍渗透出来,她有些不可置信,掀唇疑问道,“太医的医术都这般不精了吗?”
迟奚祉似乎知道她的性子,受伤的长指微微蜷缩着,掌心摊开在她面前,她关切的目光凝上的一瞬,裹着纱布的指尖轻微地颤了颤。
随后,迟奚祉半敛眸色,嗓音低沉,又混着一股难言的孤寂,微微启唇,“他们都不在意。”
我只想让你在意。
元知酌闻言又怔了片刻,她去看迟奚祉的眼眸,漆黑的、沉寂的,这种时候越是平淡的情绪,越显得凄凉孤冷。
跳动得脉搏倏然骤停了一下,春山如栖,凉风正适,膏肓宛若高歌,蔓进她的荒芜的心脏。
迟奚祉这副极近完美的皮囊,只要稍稍露出点不完美的马脚,就能够让世人为他赴汤蹈火,自生风情的眼神委屈地看你一眼,你就会醉死在他的似梦柔情里。
不知道哪里冒出头的情绪,或许是出于心疼,元知酌晃神间急道:“我在意。”
殿内的氛围恰到好处的暧昧,他指尖染上刮骨的媚色,又湿又娇,试探地朝着她勾了勾手。
在意就能让一个人妥协、放下戒备、再次爱上。
迟奚祉鸦睫轻垂遮去了眼底的得逞,他唇角挂上了一丝微不可察的笑意,“那酌儿在帮朕包扎一次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