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诚睁开眼睛,拿起电话,打给了罗敏生。
“敏生,你帮我查一下,南江地产发展的公司章程里,有没有关于‘股东特别大会’的相关规定。我要知道,如果大股东提出的议案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中小股东是否有权召集特别大会来进行否决。”
罗敏生说:“好。我马上去查。”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罗敏生回了电话。
“林总,查到了。根据南江地产发展的公司章程,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有权召集特别股东大会。在特别股东大会上,任何议案都可以被提出和表决,包括否决董事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林诚说:“百分之十?我现在持有百分之九点三,还不够。”
罗敏生说:“差一点点。但只要再买入百分之零点七,就能达到门槛。”
林诚说:“那就买。今天之内,再买入一千万股。把持股比例提高到百分之十以上。”
罗敏生说:“林总,现在买入的话,我们的持仓成本会进一步升高。而且,如果证监会真的限制我们的投票权,就算我们持有了百分之十的股份,也可能无法行使召集特别大会的权利。”
林诚说:“我知道。但这是一个保险。如果证监会没有限制我们的投票权,那我们就可以用这个权利来制衡李德康。如果证监会限制了我们的投票权,那我们也可以把这个权利转让给其他愿意支持我们的股东。”
罗敏生沉默了几秒钟,然后说:“好。我这就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