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皆称我为哥将军,因为每次战争,我皆冲锋在最前面,夜归军的将士们信服我,认为我是战神在世。
但只有我自己才清楚,我不过是一个普通人,只是我见证过这个世界太多的罪孽。
我本是重州的一介伍长,重州很乱,乱到旁人难以想象的地步,我看见过数不清的人死了,不是死在残象手中,而是死在看不见的利益之上。
而我参军只有一个目标,杀杀杀!杀出一片朗朗乾坤,杀出一个盛世瑝珑。
他们的做法令我感到恶心,不耻为伍,我的刀从不对自己守护的百姓挥下。
所以我逃了,我不愿与重州的高层同流合污,因此我背上了逃兵的称呼,重州镇抚司颁布了我的悬赏令。
呵呵,没想到我还挺值钱的,三百万贝币,够救活一百多个家庭了吧。
但悬赏令对我来说其实无所谓,虽然我只是一介武夫,虽然因为不愿与他们狼狈为奸,参军多年我也不过是个小小的伍长,但在重州,能杀我的人,并不多。
可因为一场意料之外的大火,我再度暴露,重州的一位世家纨绔强抢民女,把人活活凌辱而死后,害怕她的家人闹事,于是派手下放了一把火,想让他们一家葬身火海。
大火引来了残象的注意,若我不出手,他们必死无疑。
我本不该多管闲事,这对我来说是最好的选择,一旦暴露,谁也不知道镇抚司派来杀我的人究竟有多强,我能否战胜。
但我终究出手了,我是军人,保家卫国,拯救百姓是我的职责。
也许是上天认为他们不该保含冤屈死去,天色骤变,突降大雨,一场大火在雨中渐渐熄灭。
我成功了,我杀掉了被大火引来的所有残象,将他们救出,但我也失败了。
我暴露了。
镇抚司的那位想杀我的念头竟如此的强烈,派出的正是镇抚司校尉,剑鬼的弟子,仇远。
我说过,在重州,能杀我的人不多,但仇远是其中一位。
他很强,强大到令人绝望,明明天生盲眼,可手中的剑却是如此的锋利,一招一式宛如索命的厉鬼。
毫无意外的,我败了,我也要死了,技不如人,我认了,但我依旧不会屈服,想让我哥舒临为虎作伥,一群杂碎也配!
正当我喘着粗气,用手中的刀支撑着自己不曾倒下,认命等死时,却出乎了我的意料,仇远收剑了。
仇远放了我一马,他很有原则,认为我不该死,即便代价是他失去镇抚司校尉一职,成为重州的通缉犯。
我在雨中大笑三声,觉醒了我的共鸣能力——黑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