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头没有任何铺垫。第一句话就是:
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他写那个工人蹲在路边的样子。反光背心上沾着沥青的黑渍,安全帽的带子断了一根,用铁丝拧着接上。
他写那个饭盒。铁皮的,边角磕出了好几个坑。白米饭上的青菜叶子被压得皱巴巴的,像是从工地食堂打回来放了很久。
他写那双手。指甲很短,但指甲缝怎么洗都洗不干净。手背上有两道旧伤疤,结了痂的颜色比周围的皮肤深。
他写那个破洞的手套。右手食指的位置,棉线抽了丝,露出一截皮肤。那截皮肤被冷风吹得发红,上面有细小的裂口。
他写自己从那个人面前走过去的时候,脚步都没慢一拍。
他写第二天早上路修好了,同学们走在上面嫌地面太粘,没人抬头看一眼路边还没收走的施工锥筒。
他写那条路现在很平,平到谁都不会想起有人在深夜趴在地上一铲一铲地把沥青抹匀。
他的字写得不好看。横不平竖不直,笔画粗细不匀,有些字大有些字小。但他写得很快,笔尖在纸上戳出了几个小洞。
写到中段的时候,他停了一下。
他想起沈秋在阅读课上说过的一句话。
写人不是写事迹,是写你看见他的那一刻,你心里想了什么。
他在纸上写了一句话:
他看了我一眼,我没看他。这是我做过的最没良心的事情之一。
写完这句话,他没有停,继续往下写。
他写最后一段的时候,手速慢下来了。
他写的是:学校门口那条路我每天都走。以前觉得它就是一条路,跟全世界的路没什么两样。现在我知道了,它不一样。有一个我不知道名字的人,在我睡着的时候,蹲在那里把它铺好了。他蹲着吃冷饭的样子,我以后大概会记很久。
九十分钟的写作时间,赵阳用了七十三分钟。
写完之后他没有检查。他把笔放在桌上,靠在椅背上,两手抱在胸前。
交卷的时候,监考老师收走了所有人的稿纸。
赵阳走出阶梯教室,在走廊里碰见了沈秋。
沈秋站在楼梯口,手里拿着一杯已经凉了的速溶咖啡。
“写的什么?”
“校门口修路的那个工人。”
沈秋的表情变了一下。
“你写他?”
“嗯。”赵阳把手插在口袋里,“沈老师,你上次说写人要写你看见他那一刻心里想了什么。我写了。我心里想的是,我当时根本没看见他。”
小主,
沈秋没说话。
赵阳走了。走了几步又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