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不追,官不究!
历来都是这样。
等到执法队走后,方鹏再次叫住了陈山,开口问道:
“你和刚才那个家伙认识?也是混社会的?”
声音里没有多少尊敬,面色还有些难看。
没办法。
本来他在喝酒上就被陈山戏谑和坑了一次,如今又被那个魁梧男子打脸,最后反而是陈山出面解决,这就让他更加没有面子。
如果事情再发展一会,也许他就会知道陈山有多牛逼,但可惜结束的太快,以至于他错将陈山看成了混混中的一员。
在他看来,可能是因为陈山能喝能打,对方才会给一点面子,至于退让,则完全是因为执法队到来的原因。
甚至让他升起一种自己再坚持一会,也可以把人惊走的错觉。
陈山笑了笑,不置可否。
眼见他不反对,方鹏以为自己猜对了,再次开口道:
“我告诉你,现在是法治社会,在道上混,看着很牛逼,其实根本没什么用。”
“打打杀杀那套早就过时了。”
说话间,他揉了揉自己的脸,继续道:
“就比如今天,我看似被打,实际上是不想和他们计较。”
“要不然我回头砸百十万进去,立马可以把他废了!”
“搞笑!一个小混混而已,也敢在我面前撒野!”
没有威胁的情况下,那种“我最牛逼”的气息瞬间又展现了出来。
陈山差点被这货逗笑。
咋滴?
挨打还挨出优越感了?
如果不是他脸上的巴掌印还在,甚至会以为是他打了别人。
其实方鹏说的也没错。
花百十万也许确实可以废一个人,但是他未必敢这么做。
毕竟,那个魁梧男子背后肯定也有人。
敢动手,他自己也要彻底完蛋。
这就是规则。
当然,陈山现在也懒得分辩这些,随便摆了摆手,就带着何莉走了。
看着他的背影,方鹏还在自言自语:
“哼!”
“认识几个人算什么本事?眼前这社会,还得看钱!”
……
何莉和陈山出门。
里边的三个女人最后如何处置,已经不再理会,毕竟刚才出手帮忙,已经算仁至义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