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六章 南巡(三)

万历新明 摩碣 1255 字 2个月前

杨一魁闻言,略显尴尬将近视眼睛摘下,凑近了读笏板道:“是。天津万历十五年共缴度支部税银二十五万四千八百两;其中,这个农税十二万三千两;商税七万七千六百两,工税五万五千一百两。”

朱翊钧点点头道:“工商之税还是少些,海关收入如何?”

杨一魁道:“海关去年收了三万五千三百两。但扩建了码头和军港,都投进去了。”

度支部尚书余有丁闻言道:“焉有是理?度支部收支两条线,哪有地方自行花用关税的道理!”

杨一魁忙道:“余尚书说的是。下官焉敢乱了度支法度?此前向政事堂上了请示,堂札批下来后,度支部关税司那里走了账,才动用的这笔银子。”

余有丁料定必是如此,适才所言不过是暗戳戳提醒皇帝政事堂侵占部权,给梁梦龙上点眼药而已。

梁梦龙脸上青气一闪,朱翊钧恍若未觉,只接着问道:“过河钱收了多少?”

杨一魁心中暗道,皇帝怎么只围着兵事、钱粮打转,难道又要打仗不成?口中不慢道:“回皇上的话。臣以为过河钱非必收。因天津乃京师门户,百商汇聚,府县都不缺钱粮,因此为方便营商,天津不收过河钱。”

朱翊钧听了,不置可否,接着问道:“好,方便营商这想法好得很!然则民间应役可多,各县有无免费征役?”

大变法所实施的丁、地税收缴方式为“条鞭法”,与清代雍正时期“摊丁入亩”最大的区别在于,改徭役为征收丁银而不是纳入田亩统收“地丁银”。丁银类似于后世的“人头税”——此税征收后,官府征发徭役要付工钱。

天津巡抚要求不征收过河钱,势必导致其地方收入减少一大块。朱翊钧担心各县为了政绩,在徭役方面开了变法的倒车,故有此问。

杨一魁忙回道:“天津早就不征徭役。凡有营造,皆由官府招标,自有包工头来投标。此辈多为乡里素有名望者,乡人农闲时进城务工,由包工头拿银钱雇佣。”

顿一顿道:“官府只管验收营造工程,至于标银够不够给付工银,是包工头的事,此诚为官民两便之法。”

朱翊钧听到“包工头”这三个熟悉的字眼,眼前仿佛闪过了“黑恶势力”、“暴发户”、“拖欠民工工资”、“豆腐渣工程”等一片关键词,但只是笑笑没说话。

毕竟,包工头和进城务工人员的产生,说明农民开始从土地上挣脱了基本的束缚,对于如今的历史进程来说,其进步意义远大于负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