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在印斯茅斯那边。
印斯茅斯镇之阴影。
很明显,沿海区域或多或少都有接触深潜者的记录。
印斯茅斯之影。
这真的是,泰酷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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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酷啦?你不要睁着眼睛乱说好不好。
做题中…
勉强完成了。
“知道推恩令吗?”奈亚大人问我。
“听说过。”我听说过:“但我不太懂。”
“你们老家,农村土地使用权,你爷爷奶奶那时候不是吗,孩子长大了要分家,平分的话,你家的地分出来,然后你小叔家分的部分。”奈亚大人说:“本来你家分的地就有限,再分家每家地地就越来越少了。”
“那我家也没分家啊。”我说。
“你和谁分?和你妹妹分?虽然法理上的确可以,但是现在条文讲继承,基本没有申请分家的手续,所以不存在推恩令之类的。”奈亚大人说:“如果有出了可以分家的条文,那还好说,不然法理上说不通。”
“老天啊,那屈指可数的几块田还分啊?”我服了。
“现在分家是协议的,也就是说双方同意的基础上的协商,不是强制的,强制分的话那就轻松了。”奈亚大人说。
“为什么不强制推行呢?感觉无阻力啊。”我说。
“因为没必要,推恩令主要针对大族的削弱,同样的底层逻辑就是反垄断法的强制拆分;你们普通人那点土地实在没有这样的必要。”奈亚大人告诉我:“如果没有反垄断法的话,公司就会形成集团,财阀,这是有例子的,看看别的国家就知道财阀势力起来了多麻烦,成型了就近乎无解。”
“感觉好复杂啊。”我感觉头疼了:“那么,能不能逆向操作呢?”
“这也是我要教你的,我问你,犭,财阀之间的联姻,不就是会组成更大的财阀吗。”奈亚大人告诉我:“所以财阀家的男女基本上没有自由选择的自由,一切以家族利益来说的联姻是必然的。”
“对议会来说,不是曾经也有几个大家族吗,相对来说那些小家族起来不就是靠联姻吗。”奈亚大人说着。
的确,议会的事情,当初的月神家和花火家都是小家族,不过后来联姻,就从三线家族晋升二线家族了。
月神花火。
“对于一个大家族势力的联姻和拆分,作为一个王,你必须了解这些手段,这是作为一个王的基本操作。”奈亚大人告诉我:“婚姻不是儿戏,至少对方不能拖你后腿;为了配得上更好的人,所以你也要努力变得更强。”
“好复杂啊。”我挠头。
“越是大家族越讲究门当户对,这是单纯的强强联合;作为底层,也只能和底层门当户对。”奈亚大人说:“这是事实。”
“那我和渊怎么说?”我问。
“你们同为底层,家族帮不上任何忙,所以单看你们两人,你们本身实力都不错,这已经是有限的条件下最好的选择了。”奈亚大人告诉我。
“渊的实力的确不错。”我觉得渊很靠谱,而且打架很厉害,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类型,我觉得她无可挑剔的好。
人生,要么家族实力极强,要么自身实力过硬。
底层人的家族实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那就只能拼命发展自身实力了。
难免感慨。
人生啊…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