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虽然不归三系管,可也不可能明知道对方犯罪了,而且就在眼前,却不抓捕对方,回警视厅后移交给相关负责的部门就是了。
这个时候,一直在美术馆里,兢兢业业搜查的两个警员抬着被一张类似毯子之类的包裹起来的染血的盔甲走了过来“警部,我们在洼田先生的柜子里面找到了盔甲。”
“辛苦你们了。”虽说按照已经被破获,盔甲现在找到了也没什么用了,但目暮警部还是对两人鼓励了一番。
然后让他们抬到警车里,作为证物运回警视厅。
案子的确是破了,但可不是就这么完事了,后面还有送检、法院开庭审理定罪判罚等事。
在法院最终定下罪之前,不乏有一些犯人耍花招,也就是当场认罪之后,在后面审判的过程中反悔,而且反悔不说还要倒咬办案警员一口,说之前认罪是对方强迫自己认的。
嗯,要知道在霓虹的法律里,可是有一条:强迫他人罪。
这个罪的范围很广,只要你不情愿的事,都可以套这个罪。
要事实真是如此,那办案的警员反而要被判有罪进小黑屋。
而这种事情,在这个年代还不少见。
当然理由也不止这一个,还有一些比如犯人被拘留了起来,在警员审问对方的时候,提出要跟香烟就招供,或者是其他东西。
警员出于早点破案的想法,将东西给了对方,对方当时很爽快的承认了。可之后,在送检和法院审理的时候,对方既能反咬警员一口,说警员为了业绩因此贿赂他,让他说假话承认某事是他做的,实际上他什么都没有做。
所以物证和人证口供这些,警视厅都会好生收捡好,一个不漏,以防万一。
将犯人和证物都安排人送回警视厅后,目暮警部拍了拍青木松的肩膀“青木君这次干得不错,辛苦了。”
“警部,这可是我的职责所在。”青木松笑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