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难想象十分爱干净的菲米抹一身泥巴的场景。菲米喜欢穿白裙子白鞋,为了能经常穿这些,她在六岁的时候就学会了自己洗衣服——用洗衣机洗;她还喜欢把屋子里打扫得干干净净的——床边桌脚,甚至于衣柜之上,她都会清理。
每次回到家,看见一尘不染的家,他便会生出一种前所未有的幸福感——书本整整齐齐,桌面上只有台灯和纸笔,各种杂七杂八的东西统统消失不见,窗明几净,地板明亮,如同新家一般。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菲米的那一声——欢迎爸爸回家。小姑娘在笑,眼里全是期待。他走过去,抱起她,亲她脸颊一口,然后说,“菲米真乖。”小姑娘咯咯直笑,“爸爸辛苦了。”
夕阳留下一抹红光,迅速钻入云端。热气在蔓延,他不自觉擦了擦额头上的汗。他走过正门,踏上青砖小径。
孩子们的争吵声在他身后回荡。
“……那你也炸不死我!因为我是‘镰刀’!”
“你什么刀也不行!手榴弹能把你脑袋炸开花!我爷爷说过,被手榴弹炸死的人,根本活不成!”
“切,真没见识,‘镰刀’可不是刀,而是一个人的名字!”
“哪有人叫‘镰刀’的?”
“他是清风组的大哥!很厉害的!侦探都抓不到他!我爸说了,清风组的人都是高手——子弹打不死,手雷炸不死,上天入地无所不能,还是专门为穷苦人做主的英雄!”
奈佛不禁一愣:这个突然出现的都市怪谈,居然连小孩子都知道了?
据说,清风组是一个专门为别人复仇的非法组织——只要岛民觉得自己的仇恨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便可以去Z区海边留下一封‘祈愿书’。在清风组确认祈愿人没有任何隐瞒之后,便会替他执行‘复仇’——当然,被复仇人必须是罪恶滔天、恶贯满盈之人才行。
清风组的名声大震是在一年前。性侵虐待无数孩童的罪犯金志真刚刚出狱,便被人割去了脑袋。凶手在现场留下一句话——“去地狱忏悔,才是你真正的归宿。清风组·镰刀。”